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1-05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泰安市泰山区发改局局长赵健《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1- 08- 30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九大将污染防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明确提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泰安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出台《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研究表明,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大量
烟尘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据测算,大气污染中90%的二氧化硫、70%的氮氧化物与一氧化碳、60%的烟尘和80%的二氧化碳都是燃煤引起的。目前,我区居民散烧煤炭多为低空直排,特别是冬季用煤高峰期,高硫、高灰、低热值散煤的使用更是污染我区空气环境的罪魁祸首,成为广大居民的"心肺之患”。据测算,每吨民用散煤直接燃烧排放的污染量是电厂燃煤排放量的10倍!家里一个不起眼的小煤炉,竟是如此可怕的污染源,不但影响着整个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更直接威胁着我们家人的健康,影响着我们的生存环境,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要持续强化散煤清洁化治理。
四、文件出台的意义
强化散煤清洁化治理,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切实改善全区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逐步基本消灭散煤,使用环保、节能、高效的洁净型煤,是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生产效益,改善民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
认真落实省、市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以保证煤炭质量、降低煤炭污染、推广洁净型煤为重点,在集中供暖及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覆盖不到的区域,深化“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模式,变零散式推广为整体推广,实现连片推进,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六、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公告、专栏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参与散煤治理的良好氛围。实行政府补贴,提高群众购买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积极性。加强洁净型煤配送网点管理,推进统一规范的民用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和网点建设,实现全区配送网点规范达标;畅通配送渠道,政府“搭桥”,企业对接,落实煤源,确保洁净型煤主渠道稳定供应;合理布局,加快完善洁净型煤配送网络,进一步完善洁净型煤配送体系建设,保障民用煤炭供应。彻底清查和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储运劣质散煤的行为,依法打击非法流动售煤和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加大煤质抽检力度,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抓好城中村、无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的散煤管控;根据散煤季节性生产、销售、使用特点,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持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七、文件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协调、任务分解、调度考核工作,制定督导检查方案,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日常工作。各街道镇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将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落实分解到各村(社区),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村政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散煤清洁化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引导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理解并支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清洁煤炭的使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将散煤治理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任务。要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优势,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联合执法。
解读部门:泰山区发改局
解读人:赵健
联系电话:0538-8205663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字〔2021〕8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区2021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