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1-07324 | 文件类别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泰山政发〔202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1-10-13 |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音频解读)泰山政发〔2021〕9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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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政发〔2021〕9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及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鲁环便函〔2021〕932号)要求,现将《泰安市泰山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作相应调整。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