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配套资金草案》征求意见建议公告
公 告
S103济枣线是泰安市重要的南北向交通干线,原道路路面窄,路况较差,难以适应交通量增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省交通厅规划该路改建升级为省一级公路。按照《山东省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路基2014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30号)等文件规定,需泰山区人民政府配套资金。现将《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配套资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众可以登录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sdtaishan.gov.cn)获取《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配套资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taishanjiaotong@163.com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0538-812789(传真)
0538-8516280(电话)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258号规划基建科,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配套资金”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
泰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S103配套资金567.doc
泰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S103配套资金567.pdf
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23日
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配套资金草案
本项目路线起于起于济枣线与新高速分离立交处,沿老路加宽改建至泰楼路交又口后转向东南,跨牟汶河后,沿老路加宽改建,穿良庄镇,于演武厅村北下穿瓦日铁路,经南宋村西向南跨越柴河,经升平庄西,跨越G342、东铁路后转向东南,经西柴城村北、前柴城村南,接S244老路至终点新泰泗水界。路线全长42.305公里,其中泰山区境内313米。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K0+000-K34+300段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0米;K34+300-K42+305段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全线共动用路基土石方198万立方米;铺筑路面108万平方米;设大桥4座、中桥10座、小桥11座、涵洞75道;互通式立交1处、公铁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5座、平面交叉28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建设工期24个月。
项目预算总投资22.6406亿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财政投资7.4576亿元。按照《山东省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路基[2014]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30号)等文件规定,除征地拆迁外的地方配套费用,按所在行政区城建设里程占总里程比列,泰山区应承担的工程配套费为567万元。
2019年3月11日,区政府和市公路局签订《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合作共建协议书》,泰山区配套567万元,并协商,按照改造工程实际投入资金情况,配套资金多退少补。
关于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配套资金的说明
一、起草背景
S103济枣线是泰安市重要的南北向交通干线,原道路路面窄,路况较差,难以适应交通量增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省交通厅规划该路改建升级为省一级公路。
二、主要依据
本项目路线起于起于济枣线与新高速分离立交处,沿老路加宽改建至泰楼路交又口后转向东南,跨牟汶河后,沿老路加宽改建,穿良庄镇,于演武厅村北下穿瓦日铁路,经南宋村西向南跨越柴河,经升平庄西,跨越G342、东铁路后转向东南,经西柴城村北、前柴城村南,接S244老路至终点新泰泗水界。路线全长42.305公里,其中泰山区境内313米。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K0+000-K34+300段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0米;K34+300-K42+305段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全线共动用路基土石方198万立方米;铺筑路面108万平方米;设大桥4座、中桥10座、小桥11座、涵洞75道;互通式立交1处、公铁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5座、平面交叉28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建设工期24个月。
项目预算总投资22.6406亿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财政投资7.4576亿元。按照《山东省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路基[2014]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30号)等文件规定,除征地拆迁外的地方配套费用,按所在行政区城建设里程占总里程比列,泰山区应承担的工程配套费为567万元。
三、目的
明确双方责任和分工,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主要内容
2019年3月11日,区政府和市公路局签订《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合作共建协议书》,泰山区配套567万元,并协商,按照改造工程实际投入资金情况,配套资金多退少补。
S103济枣线是泰安市重要的南北向交通干线,原道路路面窄,路况较差,难以适应交通量增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省交通厅规划该路改建升级为省一级公路。按照《山东省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路基2014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30号)等文件规定,需泰山区人民政府配套资金。
根据《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泰山政发〔2020〕11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现将《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配套资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3日,区交运局通过泰山区政府网站公布了《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配套资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至2021年1月23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