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政办发〔2018〕39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18-11-01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泰山政办发〔2018〕39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全区“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全区“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从现在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我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进行联合打击、综合治理,以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确保群众放心消费。
二、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规范一批市场和经营者,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以整顿规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市场秩序为重点。
(一)重点商品
以食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玩具、家用电器、洗化用品等为重点的商品。
(二)重点区域
以集中经营的专业(批发)市场、农村集市和城乡结合部的商品集散地,以及商场超市、学校、车站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任务
1.强化食品监管。查处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食品(包括肉类、食盐、饮品等产品)及无证生产和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
2.强化质量监管。对疑似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重点抽检,及时公布抽检和查处结果。加强抽检转案,对不合格商品追根溯源。
3.强化商标监管。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4.强化行为监管。查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和企业名称等恶意混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5.强化主体监管。查处无照经营等主体资格不合法的行为。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无厂名厂址、警示说明、合格证、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和电子设备等违法行为。
6.强化广告监管。加大对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印刷品、户外等广告媒介的监测,以查处虚假违法商品广告为重点,对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和代言人进行全链条查处。
7.强化价格监管。查处价格欺诈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街道镇、园区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基层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本辖区相关市场和商品经营者按照规定的重点检查任务逐一对照检查,按照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100%覆盖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督促有执法权的基层站所及时立案,快查快办,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二)区市场监管局
指导市场监管所对本辖区开展的检查,梳理市场监管所上报的案件线索,根据职责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对跨区域的案件及时报上级部门组织查处。
(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指导食品药品监管所对本辖区的检查,强化食品监管。查处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食品(包括肉类、食盐、饮品等产品)及无证生产和经营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区公安分局
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专项行动中妨碍、阻挠执法的予以查处。
(五)区物价分局
查处价格欺诈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六)区委宣传部
通过各种传播媒介有计划地开展执法宣传,在正面宣传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部署的同时,及时曝光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和查处的典型案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10日)。制定下发全区“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措施,召开全区“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整治环境。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8年11月 11日- 2019年2月10 日)。各街道镇、园区和各职能部门按照整治目标任务集中时间和力量,迅速启动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重点和难点,对重点问题进行突破攻坚,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 2月11日-2月20日)。全面总结“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工作经验、对照目标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国务院“十三五” 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区政府成立由分工作区长任组长,各街道镇、园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级各单位要立即行动,深入一线调研,摸清商品交易市场的底数、交易时间、地点、经营商品类型、管理单位和日常管理情况等详细信息,全面摸排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严厉打击经营违法行为。要举一反三,加大相关领域和延伸商品的检查频次和密度,维护良好的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三)内外协同,形成合力。打假治劣工作是多部门综合管理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街道镇、园区和各职能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上下联动,强化督导。要坚持上下联动,统一调度,集中力量打歼灭战,铲除售假源头。要坚持上下一盘棋,各街道镇、园区发现跨区域、跨管辖范围的大要案件线索,及时上报,统一部署,集中指挥,增强执法效果。各街道镇、园区和各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效以及案件查处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王锦 ,联系电话:6119716 ,电子邮箱:tsgsxb@163.com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
泰山区“净市场惠民生”打假治劣
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启典
副组长:赵乐刚 区市场监管局
成 员:温永泉 区委宣传部
吴茂军 区公安分局
石中胜 区市场监管局
刘圣来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程悦明 区物价分局
张岱东 泰山经济开发区
王 磊 财源街道办事处
王国然 岱庙街道办事处
宋传勇 泰前街道办事处
姜 剑 上高街道办事处
于继峰 徐家楼街道办事处
张 鹏 省庄镇
马 骏 邱家店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石中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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