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taishan.gov.cn)上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00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6885;电子邮箱:tsqzfxxgk@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等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一)主动公开。制发《关于做好2023年泰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区政务公开要点及责任分工。年内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170余条。加强法定基础信息公开,年内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2件;集中公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部门政策文件共计36件;专栏公开机构职能、统计规划、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法定基础信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监管、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信息1400余条。提升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水平,制定发布多角度、多样化解读87篇,专栏公开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周期信息,公开政府全体成员扩大会议1次、常务会议18次,按时办结政府网站群众留言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年内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件,总数较去年154件减少37件;办结114件,结转2024年办理3件,其中予以公开69件,部分公开16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24件,答复率100%。申请内容包括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方面,均依法依规答复。全区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部管理规定》,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等工作机制建设。动态调整《泰山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内容、时限、主体等内容。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情况自查。提升“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建设水平,完善文件分类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强化网站信息检索功能,及时清理废止、失效文件并在页面上更新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稳岗就业”、“行政执法公示”等专题。设立“长者专区”,对网站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设施改造,大大提升了老年人及残疾人等重点受益群体用户体验。持续做好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APP等政务新媒体运维,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快速、高效等“指尖政府”优势,加大惠企利民政策、民生实事办理等信息发布。编发《泰山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实施数字化管理,提供PDF下载及纸质赠阅。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搭建好全方位、一体化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3名,并形成全区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制定《泰山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开展全区政务培训2次,参训人数达200余人。2023年下发各类工作通知29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项督查、日常检测、问题整改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主动开展社会评议,邀请公众代表走进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6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430 | ||
行政强制 | 21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30.5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16 | 0 | 0 | 0 | 0 | 0 | 1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9 | 0 | 0 | 0 | 0 | 0 | 6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4 | 0 | 0 | 0 | 0 | 0 | 1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0 | 2 | 0 | 2 | 14 | 6 | 0 | 0 | 4 | 1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仍有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范围及针对性仍需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仍不够全面;二是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部分单位对条例内容的运用把握不准,学习不够深入,答复还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紧密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民生热点和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在提升公开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方面重点着力,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以群众和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细化、更新事项目录,规范目录发布形式和内容,增强目录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二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工作,指导和督促政策文件制发部门强化政策服务意识,积极采用政策问答、图片图表、新闻发布会、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加强政策解读互动,通过一把手访谈、政务公开专区现场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增强解读效果。三是持续加强对全区各部门尤其是各基层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法条学习、案例评析、专项轮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规范化水平,从而提升处理依申请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泰山区政府系统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64件,政协提案126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标注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专题页面集中对外公开。
3.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根据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泰山区实际,印发《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泰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11号),同步制定2023年泰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面抓好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紧扣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抓好新型工业化强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信息公开,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深化教育医疗、就业政策、住房养老等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深化政策解读、政民互动。严格落实政策多角度、多方式解读要求,实现发文解读前置,无解读不签文,并从背景、依据、目的、举措、内容等方面进行全方面、多角度解读,年内实现了30余件政策多角度多形式解读。安排部署重大政策专区等现场解读,进行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文件的政策评价。三是加强公平平台建设。打造网站、多媒体、专区等多位一体的公开平台,提升网站智能化改造,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社区延伸。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泰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和培训会议;对照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加强调度,督导部门及时更新相关领域政府信息,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4.工作创新情况。一是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整合版块设置,注重清新简洁、易于操作、栏目集约清晰、智能问答等功能更加优化。突出展示本地区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法定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众参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模块,进一步提升各类政府信息的规范度、准确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二是注重政民互动、民意关切。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大政策现场解读专项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区各部门通过政务公开专区、办事窗口、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回应;通过召开企业家恳谈会等形式,“点对点”“面对面”倾听诉求,为企业纾困解难;积极办理、认真答复政府网站群众留言130余条。
5.泰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泰山区人民政府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7.泰山区人民政府本年度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