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山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医保民生核心职能,以保障参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精准化、便民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为全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压实责任分工,形成“事前审核、事中管控、事后复盘”的全流程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及时。2025年,通过泰山区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内容涵盖医保政策文件、基金监管动态、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

2.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流程,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明确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各环节时限标准,建立“一口受理、分级办理、统一答复”工作机制,确保申请事项闭环处置。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全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3.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规范,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杜绝不实信息、违规信息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梳理排查,重点对医保政策文件、经办流程等内容进行核查,及时更换已失效、废止信息,确保公开信息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切实提升信息可用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依托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区、掌上泰山区等载体,精准发布办事指引、公告公示等核心信息,严格落实动态更新机制,保障信息时效与准确。线下深耕医保经办窗口服务,规范公开栏设置及宣传材料摆放,在泰山区政务服务大厅设专门查阅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质效。

5.监督保障。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指导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判解决工作难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队伍建设,全年组织业务培训1次,覆盖20余人次,重点培训《条例》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及信息审核发布等内容,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约谈提醒,倒逼责任闭环,筑牢政务公开工作保障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泰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针对性不足,部分解读材料仍以文字为主,通俗化、场景化呈现不够;二是政民互动回应效能待提升,部分复杂问题的回应闭环机制不够健全,互动反馈的及时性和精准度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

一方面,优化政策解读,强化通俗化场景化呈现。制作图文图解、流程动画、短视频等可视化解读材料,针对老年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编制简易版政策手册、问答清单,通过医保经办窗口、基层医保站点定向发放;另一方面,健全互动机制,提升闭环处置效能。建立复杂问题“受理—督办—答复”全闭环机制,明确各科室互动回应责任人,定期梳理群众咨询热点难点,并针对性优化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泰山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对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医保民生政策、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等内容的公开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泰山区医疗保障局共收到建议提案1条,其中政协提案1条、人大建议0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逐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推动政务公开从“单向发布”向“双向互动”转变,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方面,聚焦社会热点精准发声回应。举办医保数据定向发布会,明确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发布人,牵头解读核心政策、通报关键数据,联动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参与答问,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解读清晰透彻。发布会专设媒体问答环节,主动聚焦群众关切的参保缴费、报销结算、基金监管等焦点难点问题,直面诉求、逐项回应,让政策透明化、信息公开化,筑牢群众信任根基。另一方面,创新互动体验形式广纳民意。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精心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等多方主体走进医保机关、深入服务大厅,通过实地观摩业务经办流程、召开座谈交流会、现场征求意见等形式主动“开门纳谏”,真诚倾听各方声音,将外部监督有效转化为优化服务、改进工作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服务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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