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泰安市工商局泰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30

2008年泰安市工商局泰山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泰安市工商局泰山分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泰安市工商局泰山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形成了以局办公室牵头,监察室、人事政工科、财装科、法制科、信息中心为协助单位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目前有兼职人员6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规范发文稿,局党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在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1、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工商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泰安市工商局泰山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在泰山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链接了泰山红盾信息网,增加了政务公开、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栏目,开设了“网上咨询、“局长信箱”以及“工商论坛”等互动栏目。在“泰山红盾信息网”网站发布信息456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网站改版以来访问量高达79133人次,阅读量达80156人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专项计划;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5、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期限等6、便民服务类;7、工作动态;8、统计数据;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信息公开的形式:1.泰山红盾信息网。2、泰山区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zfxxgk/。3.泰安市工商局泰山分局政务公开栏。4、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8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 自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2008年11月,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又取消了“工商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2、进一步办好泰山红盾信息网,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工商行政管理的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