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泰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info.taian.gov.cn/qx/zfxxtsq/bmhdw/qajj/dept.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邮编:271000;电话:8221568;传真:8221568;电子邮箱:tsqajj1568@163.com)。

  1. 总体情况

    2020 年,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推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有力促进了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类、行政执法类、行政许可类、应急管理类、办事指南类、工作动态类、财政预决算类等工作信息;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抓好落实,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目录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全面优化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及时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局机关各科室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办理结果、部门预决算等重点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

    (三)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一是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确认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阳光审批,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二是财政公开。按照财政依法公开要求,我局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2019年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三是权责清单。在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基础上,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廉政风险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24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34

5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199496.8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0000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年,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公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21 年我单位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关规定,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正确认识信息公开的必要性,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预防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当前工作形势任务和社会、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这个重点,宣传解读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咨询受理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特殊事项。

 

 

泰安市泰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5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