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dtai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区商务局联系(地址:明堂路59号科技文化产业园南楼311;邮编:271000;电话:8222017;传真:8222017;电子邮箱:tsqswjbgs@ta.shandong.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商务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商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需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直接负责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承担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全局工作有计划、日常工作有人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修订完善制度,确保信息公开顺畅。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出台了《泰山区商务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主动督查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新编制修订了《泰山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泰山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泰山区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泰山区商务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泰山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更新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健全了信息发布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基础性工作,基本实现了公开工作全程有依据、有规范、有标准,从制度上确保了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三)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更新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泰山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安排局综合科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和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平时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局商务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时时更新信息公开载体,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与政府网站之间形成互动联通机制,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等。

四、《2019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规范权力运行。2019年,我局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政府责任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目前三张清单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针对有关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多次清理和反复核对,修订完善了最新版的流程图;主动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业务交接。二是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着力细化了“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2019年度部门预算、2018年度决算均已于“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上述信息公开后,我局及时进行舆情监测,关注公众意见建议,未发现相关负面反馈。

(二)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一是做好职责范围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全区商贸流通经济运行情况,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颖服务业的消费信息情况并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局综合科统一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商务系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网站商务部分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及时公开的限时整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年来,区商务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泰安市商务局网站、泰安日报、泰山晚报、泰安新闻、泰山新闻等各种媒体总共刊发信息31条,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公开泰山区商务局机构职能。为使公民和企业进一步了解商务局职能和办事流程,通过泰山区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本单位职责、领导简介及分工、科室设置及职责、联系方式、打造“泰山商务”品牌,以及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等信息。

2.对商务局其他业务事项进行了公开。及时公开了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权力事项的办理条件、流程等。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4.6501万元

七、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站信息整体上更新量不足,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公开信息的分类有待进一步细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更新上传。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同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局信息公开上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维护,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三)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继续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的实际,做好工作人员调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责任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解决具体工作问题,在季度和年终强化考核评估工作,并把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