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泰山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扎实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主动公开农业农村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1.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合理需求。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围绕新的支持政策,公开发布政策解读、操作流程、政策效应等各类信息。全面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规公开各类信息100余条,帮助群众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依申请公开。专人专岗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畅通各类申请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我局按照规章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适时修订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类情形的公开程序,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同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对标对表逐一落实。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泰山区农业农村局依托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taishan.gov.cn)、“和美泰山”(微信公众号)、“掌上泰山区APP”(手机应用搜索下载)等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阅览,同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电话:0538-8206433;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0,14:00-17:30)设置现场查阅点。

5.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日常测评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做到举一反三。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应该是涵盖多个层面的,应该是包括了各类群众关心的信息的,但现阶段信息公开的质量依然偏低。与群众对各类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相比,依然存在很大的距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完善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丰富公开渠道,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电视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泰山区农业农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 年,我局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了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同时,还巩固和发展政务公开的基础,推进政务公开机制不断完善,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新进展,在实践中,加强对政务公开制度的运行和有效性,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为建设更好的社会步履继续不懈奋斗。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农业农村局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15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建议13件。主要内容大多集中在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改善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截至10月16日,我局已全面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吸收采纳15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为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泰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做好日常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乡村振兴”专栏,主要公开相关政策制定、推进落实情况,以及各区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政策文件和解读内容真正传递到人民群众中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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