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区水利局联系(地址:泰山区明堂路59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258019;传真:0538-6131958;电子邮箱:tsqswj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我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水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板块。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科室所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区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
2、政策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解读;
3、执行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4、管理和服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5、政务公开:政府公开指南;
6、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7、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工作、水利工作、政府采购;
8、通知公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1、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2、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550.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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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3、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文化建设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文化建设的动态。
3、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要求等,引导更多的公众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网上申请等方式了解我局的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