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省庄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要求,截至2022年底,共计在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2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区政府协查函一件,与往年同比增加一件,实现了从无到有,说明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宣传效果显著增强。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泰山区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追踪信息公开工作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时效性。

4.平台建设方面。今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帮助下,高标准打造政务服务公开专区三处,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配强工作力量,拓展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

5.监督保障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体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领导,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确定为第一责任人,成立政务信息公开专项负责人,本年对有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稿件审核还不够严谨。个别公开信息公布的内容不够完整以及信息公布不够规范,部分公开内容分类不准确;二是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有的目录下的信息未及时更新补充;三是宣传工作不够全面,公开的平台应用不够灵活,群众对许多政策不够了解,对于信息查询设备和网站使用不掌握。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把审核关。明确信息供稿人、发布人、审核人职责,确保公布的信息无差错,做到规范公布政府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内容。做到及时公布、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村民作出指导,认真开展政府公开日等活动,增加群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泰山区省庄镇政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单位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省庄镇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根据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专人开展相关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3、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泰山区省庄镇政府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0项。

4、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省庄镇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从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管理制度入手,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着力点,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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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