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有力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我们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平台渠道建设,重点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法律服务、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依法、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通过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主动公开

泰山区司法局主要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25年,累计公开信息60余条,涵盖年度工作要点、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决策公开、执行落实情况、重大项目进展、业务动态、组织管理、政策解读与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确保社会公众便捷、全面地获取相关信息。

2.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本单位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受理范围、办理时限等要求,确保依法依规高效办理。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较去年减少2件,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政府信息管理

本单位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要求,在过去一年中着力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与流程管理。通过设立专项协调机制并配备专职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各环节责任到人、衔接顺畅。我们重点强化了信息发布、审核、更新的全流程标准化管控,致力于提升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规范性与易获取性,保障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轨道上稳步推进。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本单位严格对标上级最新规范与公众关切,对信息公开平台的多个核心栏目进行了系统化梳理与动态维护。重点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及财政预决算等关键内容,并对主动公开文件库进行了持续补充与分类优化。通过精细化的栏目管理和内容更新,有效提升了信息发布的规范性、系统性和服务性,切实保障了公众查询获取信息的效率和体验。

5.监督保障机制

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本单位着力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制度落实与常态化监督。通过完善信息公开登记审查流程,主动对接区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并畅通社会监督反馈渠道。同时,建立定期筛查与整改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并围绕最新政策要求与实务操作开展针对性培训,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公众日益提升的期待,仍存在一些需要着力改进的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和精准性需进一步强化;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供给质量与深度,与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标准要求尚有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2026年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针对“系统性和精准性需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体系,细化从信息产生、审核、发布到更新的各环节操作规范与责任分工。强化分类分级管理,提升信息归集与发布的精准度,确保公开内容定位清晰、导向明确、程序严谨,推动公开工作从“有章可循”向“高效规范”系统性转变。

(二)针对“供给质量与深度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
        紧密围绕公众关切和全区发展重点,动态拓展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探索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解读、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进行政策呈现,提升信息的可读性与实用性。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服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信息供给助力决策科学化、治理精细化、服务高效化,切实服务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2. 本单位紧紧围绕上级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1)深化主动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
  (2)聚焦重点领域,紧扣省、市、区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及时解读政策、发布动态,持续丰富公开维度;
  (3)优化制度与形式,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创新呈现方式,推动涉及群众利益和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更及时、更透明、更易获取。

3.2025年,本单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我单位负责的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事项内容涉及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等多个方面。代表委员反馈满意。相关办理结果已按要求在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本单位着力夯实信息公开主渠道建设,在持续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平台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等公开阵地。通过推动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协同与联动发布,进一步延伸公开触角,丰富政策信息的展现与互动形式,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的传播力与覆盖面,致力于打造更为完善、高效的公开服务体系。

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