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邮编:271000;电话:8334376;传真:8334376;电子邮箱:tastsqsfj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泰山区司法局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构建工作格局。泰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并结合泰山区司法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借助互联网+,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方便公众对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办理。三是坚持主动公开。我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等各项工作信息,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中有关法治政府、备案审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事任免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17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55656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及时将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按照要求需要公布的信息之外,其他工作日常动态也应全力收集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宣传,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项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