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邮编:271000;电话:8334376;传真:8334376;电子邮箱:tastsqsfj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泰山区司法局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构建工作格局。泰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并结合泰山区司法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借助互联网+,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方便公众对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办理。三是坚持主动公开。我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等各项工作信息,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中有关法治政府、备案审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事任免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1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450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质量、公开范围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两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领导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务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二是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