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山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公开工作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数据、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民生领域统计服务等关键环节,持续优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平台建设,切实提升统计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可读性,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信息支撑。

1.主动公开。区统计局严格遵循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方位拓展主动公开范畴。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统计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5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2条,其中统计公报1条,统计月报11条,统计分析11条,统计调查制度9条。

2.依申请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确保答复内容严谨、规范、准确。2025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与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信息起草、审核到签发,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完整、准确,无涉密信息泄露风险。加强信息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对于过期、失效信息,及时进行清理与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核心平台,定期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等信息,充分用好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运行情况,2025年,累计在掌上泰山区、和美泰山、泰安日报、内网等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统计工作信息240余次,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及时的统计资料。

5.监督保障。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力求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优化公开工作成效。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持续加强网站栏目的保障和监管,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坚决杜绝政治性、技术性差错。接受各类外部监督,及时进行整改和信息更新,保障群众获得信息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精准度有待提升。公开的统计信息以常规数据发布、工作动态为主,部分专业统计数据公开的完整性、细化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足。互动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统计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提质扩面,持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立足统计职能,紧扣公众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三是增强信息公开互动性,提升公众参与度。丰富互动形式,加强与公众的线下互动,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设咨询台、发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知识,增强公众对统计数据的认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要求与工作动态,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无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区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信息内容“规范、及时、真实”的原则,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发布。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知晓度,与岱庙街道升平社区深度协作,开展“统计知识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群众关心的统计知识,不断提升居民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统计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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