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6235916;传真:0538-6235918;电子邮箱:tsqzj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审核督查,组织宣传培训,全面加大本部门政务公开力度,以“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网站为主要载体,面向全社会公开本部门信息。
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住建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政工科、财审科、工程建设科、城建科、村镇科、法规科等科室配合,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定期召开碰头会议汇总公开信息。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115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54 | 0 | 0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805.49131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住建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够高、公开领域不宽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健全、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三是加大对机关和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考评,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