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号;邮编:271000;电话:8224659;传真:8224659;电子邮箱:tsq822465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部门职责职能,通过援企业、稳就业、保民生、抓服务,用活用足各项激励政策,扎实推进“六保”“六稳”工作落实落地,全力协助企业复工达产,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科室配合的工作体系。在局办公室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办理、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强化网站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按照省、市、区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借助媒体、政府网站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同时,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并认真研判处置,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础上,利用我局微信平台公众号,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渠道,尽最大努力地公开。2020年,发布政务信息53条,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261条。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4 | 4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77 | 增2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8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0 | 1 | 0 | 1 | 2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人社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