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山区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区一系列文件要求,把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快速发展,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1.主动公开。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组织落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职责,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开展。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泰山区科技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为0。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了《泰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规定,并以此带动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泰山区科技局依托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这一平台进行公开、公示、发布信息,无自建平台。

5.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得成绩,但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时效性方面都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事项多、涉及面广、要求高,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丰富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加强相关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以“以公开为原则”,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类型信息的不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采用灵活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区科技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科技局积极落实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多次组织集中学习,积极参与区组织安排的培训学习,专人进行信息更新,认真抓好落实。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泰山区科技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项,其中人大0项,政协提案3项;事项内容涉及促进中小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后疫情时代民营及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泰山区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泰山区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