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平台维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不足,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发布信息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一是定期调度商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新政策、新做法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扩大影响力。二是加强典型经验学习,学会运用新媒体丰富信息发布形式,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202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重点以及各科室公开内容的标准要求和公开时限,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把好文字关、内容关和审核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4.工作创新情况:本单位在2022年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制度落实落细,健全审核机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同时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泰安市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pdf泰安市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