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泰安市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转变自身职能紧密结合,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更新,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多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新提升,在泰山新闻、泰安日报等6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发表《梯次培育 淬炼品牌 夯实工业之基 泰山区全力打造加速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泰山区积极探索建立“小升规”工作长效机制 推进小微企业跻身规上“行列”》等文章11篇,全方位展示宣传泰山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式方法,营造企业长远发展良好氛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服务工业企业职能。

1.主动公开。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召开会议定期研究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

2.依申请公开:2021年工信局无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和平台维护工作。

5.监督保障:设立政务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对工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实际公开效果来看,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表面化、形式化的现象,公开内容也相对比较浅显,缺乏互动性。下一步,将进一步转变政务公开思想,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把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民主思想的教育列入法治教育重点,树立“政务公开是民众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是政府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的理念,不断满足公民的切身利益需求,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提高部门与公众沟通的针对性和效率,努力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对话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202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重点以及各科室公开内容的标准要求和公开时限,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把好文字关、内容关和审核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附件2:工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2:工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