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升平街39号;邮编:271000;电话:8229875;传真:8229875;电子邮箱:tshb@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发布流程,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环境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2019年,我局围绕环境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环境执法、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发布各类信息465篇,通过12345平台解决群众反应事项近900件,为社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动交流,满足公众对我局信息的需求。201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已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当事人。我局坚持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力度,将业务工作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基础上,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推进多元化、多渠道的信息公开方式。对照任务目标,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局明确责任科室人员,任务目标及工作要求,将信息公开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紧紧压实,对各科室(单位)的公开情况进行考核,不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我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公开非涉密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51 | -245 | 1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8 | 15 | 43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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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足,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查找在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下一步,我局将在三个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继续做好网上信息公开。按照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办事指南、执法信息等网站对外服务内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条例》要求,查漏补缺,补充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使信息公开目录更加科学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