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258号;邮编:271000;电话:8512789;传真:8512789;电子邮箱:tsjt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2022年,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出台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从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深化公开、提高成效等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认真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2022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04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逐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2022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3.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和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无

5.监督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量、发布时效性上虽然较之前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布信息的主动性不足;二是各科室缺乏统一与协调,在信息公开方面大多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多措并举,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队伍的建设和能力提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信息公开进行统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查找和分析不足,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政府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更新,圆满完成各项公开工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分工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专门研究,安排专人与建议人、提案人联系、沟通,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办理完毕,并进行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有异议。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我局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面发力、重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工作基调,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及工作流程,大大提高了政务公开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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