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258号;邮编:271000;电话:8512789;传真:8512789;电子邮箱:tsjt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泰山区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务实创新,多措并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各公开栏目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了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88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调整完善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直单位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信息公开上网审批表,严格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适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2020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已有的制度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不断优化,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完善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等,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定期修改账户密码,加强信息发布员的安全意识。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1 | 减131 | 20 |
行政强制 | 61 | 减14 | 4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6036.1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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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意识不够,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政务信息的规范度不高、时效性有待提高、广度和深度不够,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提高质量等。2021年,我们将严格对照全年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用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力争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体制,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