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区政府门户“泰山区人民政府”(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555号;邮编:271000;电话:8515344;电子邮箱:tsqczjbgs@ta.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有关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制度的统一规范和管理工作。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有关信息公开的资料交流、信息更新维护、咨询答复、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重大问题的解决等工作。

我局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快指南目录编制更新、推进工作、深化丰富公开内容,完善查阅服务场所建设,积极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利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箱、咨询反馈等栏目,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解疑释惑。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逐步构建起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等各个环节在内的跟踪督导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效落实。同时,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处理能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框架。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局办公室为牵头线,以各业务科室为扩散面,“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工作框架,确保了政府信息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推进。

三是完善规范化管理,加强制度化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省财政厅和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到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到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52

52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程序与财政业务特点相结合上有待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在2020务公开工作中要做到:一是与时俱进,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认识;二是狠抓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