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区发改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升平街39号;邮编:271000;电话:8205663;传真:8205663;电子邮箱:tsqfg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局分工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应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流程,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等制度,从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上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9年,我局围绕发展规划、经济运行、体制改革、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发布各类信息300余篇,通过12345平台解决群众反应事项1000多项,为社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动交流,满足公众对我局信息的需求。
今年以来,区发改局紧紧围绕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大局,坚持以创新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聚力推进体制机制、项目建设、双招双引等工作,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起步良好、进展有序。为扎实开展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充分发挥其统领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目前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正式颁布,现阶段我们将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宣传,结合我区实际,为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做好准备。
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对于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申请人、主要建设内容、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切实做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继续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将区发改局核准、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及时进行政务公示。及时在门户网上公开纳入国家和省推介范围的项目清单,及时转发公开PPP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十分熟悉,处理程序不够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