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902494290836U/2025-019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南关中学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有效性

山东省泰安南关中学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安南关中学 更新时间:2025-05-29

山东省泰安南关中学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一、资助政策

南关中学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职工数据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终止资助: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的。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既要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二、资助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1、学校师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和学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人患大病及天灾人祸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困境学生,重点关注孤儿、残疾、大病、留守学龄儿童完成学业;救助贫困教职工,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资助符合山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项目。

2、针对“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使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部分,占专项资助捐赠资金的60%左右;用于救助贫困教工资金部分,占专项资助捐赠资金的20%左右。

(二)资助条件

受助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1)残疾学生或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建档立卡或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三、资助金额

学校助学金。分1档500元、2档1000元2个档次(根据具体情况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研究档次金额)。

春节期间贫困学生及其家庭送生活、过节用品资助标准:每人300500元左右的生活物品。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南关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学校分管领导、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并统一填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得分汇总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得分,提出资助学生名单和等级。

3.资金发放。由学生家长和学生班主任签字领取。

4.座谈鼓励:班主任老师、级部组长、政教处相关人员要对每名接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座谈,说明学校救助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了解家庭情况,征求意见,切实解决贫困学生学习生活困难,使他们可以完成学业, 鼓励学生努力成才,感恩回馈社会。每名接受捐助的学生写下一步的学习生活计划等交政教处存档。

5. 贫困家庭走访慰问: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家庭特别困难及家庭特殊变故导致贫困的学生,学校结合“万名教师访万家”“机关干部去家访”活动,按照“扩大覆盖面、提升帮扶效果、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采取集中组队、分散走访的方式,组织开展贫困学生家庭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宣传落实党和国家、教育部门的扶贫政策,激励学生及其家庭树立信心,自立自强;为学生及其家庭送生活、过节用品,发助学金,确保贫困学生家庭“过暖冬”“过好年”;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教育关爱和辅导,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健康成长

6.学校建档。建立专门档案,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7.特别说明:资助资金用于学生的学习生活。对于资金使用方向,特殊情况下学校将做特殊的具体要求。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鲁文亮

副组长:李金彪 韩传峰 李文珠 

学生资助中心成员:解玉强 王永刚 宗成斌 刘继刚 杨春 各级部主任

、检查与监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级认定工作机构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

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学生资助工作这一契机,加强班级管理,强化励志和诚信教育,对受助学生在关爱同时要督查。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受助学生要将资助款用在刀刃上,学校建有评价机制,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实施成绩跟踪办法,如发现受助学生经常性吃零食、携带手机到学校、早恋、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和不积极、主动、认真学习,成绩不理想等现象,校资助中心办公室有权将相关情况向领导组汇报并要求降低受助学生受助标准或直接取消受助资格。

 

 

泰安南关中学



二、申请指南

南关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一、资助条件(重点:1残疾学生;2品学兼优,家庭贫困;3建档立卡学生及其他贫困)

二、资助金额

学校助学金。分1500元、210002个档次。

1000元的1020人左右,500元的3040人左右。全校共60人左右。

三、工作程序

学生申请与班主任学生干部推荐结合,产生贫困学生名单。级部组长组织班主任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确定贫困学生名单,按照贫困程度排序,名单交政教处。

学校审核。组织由学校分管领导、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调查了解,提出资助学生名单和等级。

资金发放。由学生家长和学生班主任签字领取。


家庭贫困生登记表

排序

班级

姓名

学生表现

特殊情况及家庭经济情况



























































































南关中学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根据上级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南关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终止资助: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家庭和学生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的。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既要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二、资助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1、学校师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和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人患大病及天灾人祸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困境学生,重点关注孤儿、残疾、大病、留守学龄儿童完成学业;救助贫困教工,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资助符合山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项目。

2、针对“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使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部分,占专项资助捐赠资金的60%左右;用于救助贫困教工资金部分,占专项资助捐赠资金的20%左右。

(二)资助条件

受助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1)残疾学生或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三、资助金额

学校助学金。分1档500元、2档1000元2个档次(根据具体情况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研究档次金额)。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南关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学校分管领导、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并统一填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得分汇总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得分,提出资助学生名单和等级。

3.资金发放。由学生家长和学生班主任签字领取。

4.座谈鼓励:班主任老师、级部组长、政教处相关人员要对每名接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座谈,说明学校救助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了解家庭情况,征求意见,切实解决贫困学生学习生活困难,使他们可以完成学业, 鼓励学生努力成才,感恩回馈社会。每名接受捐助的学生写下一步的学习生活计划等交政教处存档。

5.学校建档。建立专门档案,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6.特别说明:资助资金用于学生的学习生活。对于资金使用方向,特殊情况下学校将做特殊的具体要求。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鲁文亮

副组长:李金彪 韩传峰 李文珠 

学生资助中心成员:解玉强 王永刚 宗成斌 刘继刚 杨春 各级部主任

、检查与监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级认定工作机构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

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学生资助工作这一契机,加强班级管理,强化励志和诚信教育,对受助学生在关爱同时要督查。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受助学生要将资助款用在刀刃上,学校建有评价机制,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实施成绩跟踪办法,如发现受助学生经常性吃零食、携带手机到学校、早恋、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和不积极、主动、认真学习,成绩不理想等现象,校资助中心办公室有权将相关情况向领导组汇报并要求降低受助学生受助标准或直接取消受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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