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494290916J/2025-014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申请指南 |
(2025年申请指南)泰安市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更新时间:2025-05-20 |
补贴对象:统筹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教学实训任务,增强培训实效性。
补贴范围:新型职业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以及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跟踪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补贴标准:按照省、市编制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资源开发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体系教学大纲、培育指标和费用标准执行。
申请程序:
1、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招投标,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育基地,自愿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
2、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择选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3、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泰山区项目方案上报市局。
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538-6281260
受理单位:泰山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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