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578F/2024-045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有效性

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事项名称、种类、依据、承办机构、办理程序等信息)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5- 05- 19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泰安市泰山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执法类型

事项名称

执法权限

执法依据

承办

机构

执法程序

监督途径

行政检查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的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三十三条: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泰山区统计局

制定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制作检查记录,说明检查结论检查结束

监督部门:泰山区统计局

投诉电话:0538-8260420

行政检查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三十三条: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泰山区统计局

制定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制作检查记录,说明检查结论检查结束

监督部门:泰山区统计局

投诉电话:0538-8260420

行政处罚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负责区级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法律】《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泰山区统计局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治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监督部门:泰山区统计局

投诉电话:0538-8260420

行政处罚

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负责区级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等行为的处罚

【法律】《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泰山区统计局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治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监督部门:泰山区统计局

投诉电话:0538-8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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