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MB2824265U/2025-01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检查计划及方案
有效性

泰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放射诊疗执法工作计划及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更新时间:2025-05-19

泰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

放射诊疗执法工作计划及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放射卫生防护执业行为,完善各项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放射防护安全设施,保障从事放射诊疗的医务工作者、就诊患者和相关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最大限度保护从业医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打击放射诊疗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的工作秩序。对放射诊疗放射防护设施配备、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医疗机构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介入诊疗行为,完善各项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提高放射诊疗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工作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

(二)工作重点

医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情况。

1、《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

2、新建、改建、扩建介入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3、介入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放射防护检测、设备性能检测情况(关注移动C形臂工作场所是否专用、是否设置防护及是否进行防护检测);

4、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5、放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

6、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护知识培训情况;

7、放射诊疗场所辐射危害警示标志、温馨提示及通风设施情况;

8、其他相关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结合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二)检查工作采取医疗机构自查、监督机构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近年来,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开展介入诊疗活动、部分设备未变更登记、工作场所未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介入诊疗设备未进行状态检测、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辐射危害警示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要充分认识放射诊疗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把监督检查工作抓实抓细。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督职责。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场所设备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未按规定进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在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的同时,要重视社会举报线索,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同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四)注重以点带面,完善监管机制。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抓好落实。要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探索建立放射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2025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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