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MB286366XL/2025-012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有效性

泰安市泰山区国资局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5-14

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2025年3月修订)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强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有效统筹各方面力量,构建“指挥统一、结构合理、功能全面、反应灵敏、高效协同、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目的

通过总体应急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3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3.2统一领导,密切配合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各单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1.3.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泰安市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泰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安市泰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泰山区国资局)

监管范围内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区属国有企业等领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一般及以上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本单位内可能发生的火灾、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以及区属企业项目施工单位可能发生的建筑安全、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

本预案向上可作为泰山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体系支持文件,并与之相衔接、

相配合。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1)总指挥:党委书记、局长

(2)副指挥:安全生产分工负责人

(3)应急指挥部主任:规划发展科科长

(4)应急指挥部设在规划发展科

2.2应急工作组组成

由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国资运营中心等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组成。

2.3应急成员单位组成

监管10家区属国有企业为应急救援成员单位。

2.4应急职责

1)应急总指挥:负责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当应急预案响应时,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协调、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确保应急救援设备、材料、经费、专家和应急队伍满足抢险需要,必要时决定报请实施上级应急预案,保证行动快速、有序、有效。

(2)应急副总指挥:负责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督促应急预案体系有效运行。当应急预案响应时,全面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指挥部:负责值守应急,做好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的汇总和呈报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通、政令畅通、高效协同的指挥体系。

(4)应急指挥部主任: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研究解决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对于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协调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参与救援。

(5)应急工作组

①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区、市工作组或应急指挥部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②应急处置组:由规划发展科科长担任组长,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组织、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配合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③后勤保障组:由政策法规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保障工作,指导现场做好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

各单位等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灾难,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评估与分级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3.2预警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突发事件预警工作的监督和综合管理,各单位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预警工作,规范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共享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事前预防能力。

3.3预警响应

指挥部接到可能事故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当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泰山区政府报告,研究应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3.4应急处置

3.4.1先期处置

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事件时,接报的应急指挥部成员要按照应急预案响应机制、职责分工以及领导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 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响应措施进行处置。在超出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范围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报泰山区政府办公室(0538-8228357)。

(一)I级响应: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2人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Ⅱ级响应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重伤,或者2-3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I级响应,已经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应及时报请泰山区政府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II级响应,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上报泰山区政府。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未达到II级响应标准,由事故发生单位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泰山区国资局报告。

4.3启动条件

(1)事故等级达到II级,或事故发生单位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①发生II级以上响应安全事故条件的;

②接到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增援请求的;

③应急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的。

4.4指挥与协调

(1)一般突发事件(Ⅱ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

(2)较大突发事件(Ⅰ级):由区政府派员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4.5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单位或部门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防止环境污染,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3)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严重危害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4.6扩大响应

如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超出自身控制能力,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难,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向泰山区政府请求支援。

4.7应急联动

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联动,密切协同,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4.8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总指挥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4.9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应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动态发展、应急处置应对措施及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信息,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后期处置

(1)污染物处理。指导现场的人员对设备、器材等进行处理,清除固废物和建筑垃圾,必要时请求外部专业队伍支援处理。

(2)事故后果影响消除掌握政策,实事求是,充分做好思想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消除作业人员、周边群众的畏惧心理,消除错误舆论,引导媒体正确报道。

(3)秩序恢复。现场清理完毕后,应急总指挥制定恢复生产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指导实施恢复生产经营。

(4)医疗救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使受害人员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5)人员安置

①向员工提供充分的医疗救助。

②对伤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

③对员工进行心理咨询,以消除恐慌心理。

(6)善后赔偿

依据国家、属地、行业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赔偿工作和保险理赔工作。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应急物资、设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赔偿。

(7)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预案修订

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内容包括:应急准备状况、资源调配、应急救援能力、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对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及时整改、改进,修订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值守电话为24小时有效电话:0538-8260678,接警单位:办公室。应急救援小组成员通讯联系方式,随单位、人员变化及时调整。(见附件)

6.2应急队伍保障

以本单位应急队伍为主,各单位应急队伍相结合,必要时请求社会应急队伍支援。在预防和应急准备阶段,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应急救援的抢险措施方案,掌握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的使用,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的保障方案。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规划发展科对各单位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响应、应急抢险所需物资装备的供应。

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管理的内容:各种物资装备、医疗设备、清消材料、药品等,需要登记应急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6.4经费保障

6.4.1 应急专项经费来源。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中提取应急专项经费。

6.4.2 使用范围

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中的物资、装备、清消材料、医疗设备、药品、交通工具、应急预案修订、宣传、演练等。

6.4.3 监督管理措施

应急费用从安全生产投入中提取,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保障应急费用及时到位。

6.5其他保障

6.5.1 交通运输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期间,保障事故抢救用车。

6.5.2 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后,应急人员根据应急总指挥的指令,在事故现场周围一定区域范围内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禁止入内,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应急扩大时,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协助维护治安秩序,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6.5.3 技术保障

在制定应急救援抢险技术措施方案时,采用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发挥先进技术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支撑作用。

6.5.4 医疗保障

事故发生时,抢险救护组迅速应急响应到达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抢救伤员,为转院抢救做好交接工作,协助应急救护。

6.5.5 后勤保障

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的生活物资的后勤保障工作,内容包括:临时避险场所、车辆调度等工作。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应急指挥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

7.2预案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程序,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培训和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修订完善。

8监督与奖惩

规划发展科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9.附件现场处置          

9.1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类型

触电事故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办公场所用电设备可能未采取保护接地,配电系统的布置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电器设备线路老化、绝缘破坏或绝缘性能降低,作业人员操作不当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地点

配电箱、用电开关、配电线路、用电设备

事故发生征兆

气候潮湿、线路老化;用电设备未安装接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带电设备无警示标识或缺少防护设施,电气作业违章操作。

次生及衍生事故

由于处理不及时,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

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小组组成

组  长:部门主管

成  员:岗位员工

应急小组职责

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同时按正确的方法进行施救; 

1.2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1.3事故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时,应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汇报,由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1发现有人触电,应将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断电;

2.2用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流经人体的电流;

2.3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棍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及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4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工具将电源线切断。切断电缆、多芯绞线、护套线时要分相逐根剪断,以防短路伤人;

2.5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异物等,将伤者搬运至通风良好的地方;

2.6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及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在急救的同时迅速送伤者到就近的医院。

注意事项

应急响应人员对受伤害人员采取有效先期急救,急救药品、器材配备有效;


9.2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类型

火 灾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随时可能发生。   

电器设备高温使用、线路老化,电源线私拉乱扯造成短路产生电火花,设备检维修违章动火等引燃附近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地点

用电设备、电气线路

事故发生征兆

电气设备异常高温、线路老化、违章动火

次生

衍生事故

由于处理不及时可能造成火灾范围扩大

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小组

组成

组  长:部门主管

成  员:岗位员工

应急小组

职责

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正确的方法进行施救; 

1.2本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1.3事故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时,应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汇报,由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1.电气火灾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或干燥砂子,站在上风处扑救火灾,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如水、泡沫灭火器等)扑救,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2.2.抢险救援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用品;

2.3.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抢救被困人员,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4.迅速对受到火场威胁的物资进行转移或隔绝;

2.5.专业消防队到达火场后,服从消防指挥员的组织指挥。主动向消防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伍。

注意事项

1.灭火中应注意防止中毒,倒塌等事故;

2.应急救援人员配备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深度导航<<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