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征求《泰安市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文件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要求,编制完成了《泰安市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加强规划科学性、可执行性,提升规划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众可以登录泰山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taishan.gov.cn)获取《泰安市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cl8651032@sina.com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山区徂徕镇人民政府,邮编:271000。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意见建议”字样。
(三)点击“我要发布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38-8651015
公开征集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
泰安市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
(公示稿)
泰安市徂徕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
注:本次成果为草案公示稿,最终结果以批复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安排全镇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特制定《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和泰安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努力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乡镇示范样板。
第3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全域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两个空间层次。全域层次包含徂徕镇全域以及徂徕镇代管的北集坡街道北店子村、南店子村、泉林庄村、西旺村、南官庄村、张庄村、阳家泉村(以下简称“北集坡代管村”)行政辖区范围内、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全部国土空间。徂徕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389.25公顷。
第4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5条规划成果及解释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等。规划文本、图件和数据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本规划自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泰安市徂徕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发展目标
第6条城镇性质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镇,依山傍水的文旅特色城镇。
第7条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牢牢守住发展安全底线,稳步提升国土空间保护水平;加强国土空间风险管控,完善国土空间安全韧性设施建设;显著提升国土空间开发效率,推动国土空间提质增效;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以高品质国土空间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2.阶段目标
规划到2025年,大力推进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镇建设,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文旅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路网布局更加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更加健全,国土空间品质进一步提升,城镇宜居水平显著提高。规划到2035年,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安全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形成现代产业体系、交通体系,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山傍水的城镇空间特色得到全面彰显,全力打造国家级文旅特色城镇。规划到2050年,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镇全面建成;全面建成国家级文旅强镇。
第三章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底线约束
第8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和分配指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到2035年,徂徕镇耕保有量不低于2.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2万亩;北集坡代管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6万亩。严格耕地保护与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与年度进出平衡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9条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上位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和分配指标。到2035年,徂徕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314.53公顷;北集坡代管村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94公顷。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第10条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上位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和分配指标。到2035年,徂徕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89.25公顷;北集坡代管村无城镇开发边界。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加强与河道控制线、山体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及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引导低效工业用地逐步退出,完善农业生产生活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11条矿产资源开采保护线
根据《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徂徕镇主要矿产资源种类为地热和矿泉水。到2035年,徂徕镇地热开采规划区面积16.50公顷,矿泉水勘察规划区面积519.87公顷。应严格勘查规划区块管理,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矿产资源开采保护线内进行建设和开采活动应确保生产安全,并避免地面建设活动和地下资源开采活动的相互干扰。
第12条洪涝风险控制线
落实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大汶河等主要河流湖泊及具有蓄滞洪功能的湖库水面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规划范围内洪涝风险控制线包括依托大汶河及其支流淘河、寺河等主要河流河湖范围线和徂徕水库、土门水库等水库范围线设置的行泄洪通道范围线等。在洪涝风险控制线内,应严格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管控要求。
第13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严格落实山东省批复的《泰安市辖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徂徕镇镇域范围内旧县地下水准保护区面积4285.09公顷。水源地准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节总体格局
第14条落实主体功能区
徂徕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第15条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统筹优化镇域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构建“一廊、二心、二轴、四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廊”,指依托大汶河、泮河构建生态廊道;“二心”,指依托徂徕镇镇区打造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徂徕山森林温泉康养度假谷、乾封汤文旅度假基地打造文旅服务中心;“二轴”,指沿汶河大道、泰楼路形成的两条城镇发展轴;“四区”,指城乡融合发展区、徂徕山生态保育区以及东北、西南两个农业发展区。
第16条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1.保障农业用地
农用地规模总体基本稳定。以耕地保护为重点,优化农用地内部结构,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严格落实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规范耕地与园地、林地以及设施农业用地之间的流动,实现耕地“进出平衡”。结合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积极引导园地向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布局。
2.稳定生态用地
生态用地规模总体基本稳定。加大湿地与陆地水域保护力度,落实湿地“占补平衡”。稳步推进造林绿化,落实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提升湿地与森林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
3.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合理增加城镇用地及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国省级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大基础设施及基本民生项目等用地需求。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逐步缩减村庄用地规模,预留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保障文物古迹用地、殡葬用地等特殊用地需求。鼓励建设用地功能复合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四章保障农业空间
第17条严保耕地数量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徂徕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目标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应避免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做到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度进出平衡。
第18条提升耕地质量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土地平整工程,不断完善田间道路系统建设,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提高过载道路的荷载标准和耕地通达度,提高农业机械作业条件。实施坡改梯工程,完善排灌沟渠网络,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优化配置水资源,稳步提高耕地灌溉率。
第19条改善耕地生态
探索利用农田排灌水系统建设生态沟渠,构建农田绿色水生态系统。立足农田生物多样性,因地制宜建设生态路、生态田埂,提升农田保水涵养、休闲休憩和生态旅游服务能力。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积极倡导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第20条加强农用地规模化整治
落实上位规划,并结合徂徕镇农业发展格局,重点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力。合理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整治低效园林地、未利用地,通过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和灌溉排水工程等措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
第21条落实宜耕后备资源开发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评价、质量优先、集中连片”的原则,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多渠道拓展补充耕地途径规划。
第五章保护生态空间
第22条构建“一山、一河、多廊”生态空间格局
以徂徕山、大汶河为生态核心,依托淘河、崔家庄河、寺河、新庄河、曹庄河等构建生态廊道,形成“一山、一河、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
第23条实施大汶河系统性生态保护
加强大汶河水质监测断面考核,推进沿河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大汶河水体生态修复,实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确保大汶河水质达到Ⅲ类,提升水环境质量。
第24条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控
落实自然保护地2处,分别为山东泰安汶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和泰安徂徕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第25条推进水生态修复
实施大汶河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推进沿河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大汶河水体生态修复,实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确保大汶河水质达到Ш类,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在不占用耕地和耕地后备资源情况下,因地制宜加强两岸绿化带宽度,综合运用清淤疏浚、截污治污、生态修复、调水引流、控制开发等措施修复大汶河沿线生态系统,建设大汶河生态保护带,打造大汶河绿色发展生态长廊。
第26条推进湿地生态修复
重点保护和修复大汶河湿地,从严控制占用湿地,严格落实湿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加强自然湿地保护修复。强化湿地资源监测,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规划至2035年,完成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
第27条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推进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对破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山体复绿等行动。
第28条推进林地生态修复
科学落实造林绿化空间,有序实施农田林网绿化、城乡地区绿化等重点工程,增加林木蓄积量,全面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和布局,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森林碳汇功能。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限制将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土地或以土地整理的名义占用林地,对已经开垦种植或破坏的林地要制定还林措施。
第六章优化镇村空间
第29条人口规模
至2035年,徂徕镇常住人口为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万人,城镇化率63%。至2035年,北集坡代管村常住人口为0.6万人。
第30条镇村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中心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镇村体系等级。中心镇区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居住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文旅、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辐射力强、具有鲜明特色的小城镇;中心村为社区生活圈中心村。
第31条构建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规划构建“镇级-中心村级-基层村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按层级配置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社会福利及养老、殡葬等设施。
第32条合理构建城乡生活圈
城乡生活圈包括城镇社区生活圈和乡村社区生活圈两类。城镇社区生活圈以居住区、就业区为中心,基于镇社区等行政管理边界,结合居民生活出行特点和实际需求,按照15分钟步行可达的空间范围划定,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完善社区服务、日常出行、生态休闲等方面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的配置,并补充就业引导、住房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乡村社区生活圈依托中心村设置,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划定,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保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村下沉,加强公共空间“一老一小”友好发展。
第33条构建“1+N”产业结构
构建“1+N”产业体系,形成多核驱动、链式组合、共生发展的产业结构。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推动产业互相赋能深度融合发展,多元支撑徂徕镇高质量发展。
第34条加强工业用地管控
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大汶河岸线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禁止在大汶河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第七章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布局
第35条范围规模
落实上位规划徂徕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89.25公顷。到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常住人口3.5万人。第36条健全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普通商品住房和租赁住房市场,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安居住房等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逐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全面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第37条促进职住平衡
现有居住区进一步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整体环境,培育就业功能,引导职住平衡发展。新建居住区推进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与居住用地同步建设布局,建设改善型居住区。
第38条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以提高城镇社区生活品质为目标,重点加强居住社区的基础设施运营维护,优化物业管理、服务制度,为居民提供真实、透明、便捷、安全的公共住房服务。
第39条城市更新目标
徂徕镇城市更新目标以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土地高效使用为指导思想,以完善功能布局、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目标,坚持“留改拆”并举,防止大拆大建,有序开展城市有机更新。
第40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目标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地下空间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地下空间在城镇空间优化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地下空间重点区域的建设,依法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到2035年,将徂徕镇地下空间建设成为兼具人防功能的美丽宜居城镇重要组成部分,彰显城镇文化、提升城镇品质的重要空间场所。
第41条开发强度分区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实施开发强度分区管控,整体划分Ⅰ—Ⅲ三级强度分区。Ⅰ级开发强度分区(容积率≤1.0)主要分布在乾封汤文旅度假基地泰楼路以西的部分、徂徕山森林温泉康养度假谷以及城市绿地开敞空间、中小学校、停车场等区域。Ⅱ级开发强度分区(1.0<容积率≤1.5)主要分布在乾封汤文旅度假基地泰楼路以东的部分、各新建居住社区、汶河体育运动综合体以及小微产业园。Ⅲ级开发强度分区(1.5<容积率≤2.0)主要分布在北京路及徂徕大街沿线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商业设施,现状徂徕镇中心社区。
第八章塑造地方特色
第42条落实文物、历史建筑保护
保护徂徕镇3处市级、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1处市级历史建筑。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对已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严格管理。积极推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
第43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健全保护传承体系,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不断壮大传承队伍,推动形成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空间的空间管控政策。发挥新媒体优势,加大传播普及力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推进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徂徕镇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徂徕山民间故事和徂徕酿酒。
第44条塑造蓝绿网络
规划由徂徕山、大汶河形成全域蓝绿网络的主干,依托淘河、崔家庄河、寺河、新庄河、曹庄河等河流,徂徕水库、李家庄水库、兰家岭水库等多处水库,以及吴山等丘陵构建蓝绿生态廊道,结合组团式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成“大山、大水、大绿廊”的“指状”蓝绿空间形态,整体塑造“山水相依、指状渗透”的蓝绿网络。
第45条全域城乡风貌引导和管控
规划打造“青山碧水绿野,古韵层台雅院”的全域风貌基调,依托徂徕山、大汶河、各中小河道、水库等山水资源,构筑“青山、碧水、绿野”的整体景观风貌的基调。整体建筑风格提炼和应用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符号和元素,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结合功能定位和布局以及“望山亲水”特定环境,塑造“古韵、层台、雅院”的建筑风貌。徂徕镇全域及北集坡代管村整体构建4个城乡风貌分区,分别为水岸风情风貌区、山间野趣风貌区、魅力城镇风貌区、村舍人家风貌区。
第九章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第一节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系统
第46条确立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推进济枣铁路建设,加强徂徕镇面向区域的连通能力;优化城乡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打造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网络。
第47条优化现代化铁路网
高速铁路:推进济枣铁路建设,融入泰安“四纵一横”高铁网;推进济枣-滨临高铁联络线选线研究。
第48条优化公路网络
高速公路:济泰高速设徂徕北出入口,与青兰高速相交处设互通立交徂徕北枢纽。推动泰新高速改扩建。国省干道:341国道加强徂徕镇综合服务中心与文旅服务中心的互联互通,支撑镇域产业发展。一般公路: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第49条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道路网
按照“小街区、密路网”布局理念,结合已建成区域城市更新改造,稳步推进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路网加密。
第50条构建安全连续的慢行系统
规划结合城乡绿道网络设置慢行交通系统,串联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主要公园、滨水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加强与公交站点的衔接,为居民日常出行提供连续、安全、舒适的活动场所。
第二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第51条给水工程规划
用水量预测。根据泰安市城镇现状人均用水水平和用水发展趋势判断,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确定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水源规划。落实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及相关专项规划,扩建现状水厂。乡村地区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供水模式。公共供水管网及乡村分散式供水设施的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城镇集中供水普及率100%,村村通自来水普及率100%,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管网布置及消防。给水管网的布置采用支状与环状网相结合的布置方式,以环状管网为主。消防给水采用于生活给水同一低压给水管网供给。消火栓沿规划道路布置,其间距不超过120米,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
第52条排水工程规划
污水处理设施。衔接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开发边界内根据规划用地布局,污水采取分片收集分片处理的方式,汇入排水管道;东部城镇发展组团污水排入徂徕镇污水处理厂,西部文旅发展组团污水排入房村镇污水处理厂。北集坡代管村污水排入第五污水厂。工业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系统,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乡村地区因地制宜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雨水排放。根据地形,本着自然就近和顺畅的排水原则,沿规划道路设置雨水管,管材采用混凝土管加快城镇排水基础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步伐,进行农村排水体系改造提升,实现城乡排水一体化管理。
第53条电力工程规划
电源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保留镇驻地北侧现状110KV变电站,规划一处500KV抽水蓄能电站。电缆线路。保留现状500KV、110KV和35KV高压线路的走向。规划新建500KV电力线。新建、改建、扩建输电线路宜地下敷设,在镇中心地区、主干路、人口密集区、繁华街道的核心区等地区的现状架空线路应结合片区建设、道路改造等,逐步改为地下电缆敷设。
第54条通信工程规划
完善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建设,拓展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场景应用,满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无缝覆盖,加快布局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智慧广电网络建设,加快第六代互联网协议规模部署,扩大千兆及以上光纤覆盖范围。到2035年,基本建成“泛在连接、高效协同、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规划保留镇驻地的1处现状电信局所及1处邮政局所。北集坡代管村电信网络由北集坡汇聚机房覆盖。
第55条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燃气调压站1座,接至现状输气管网作为镇区供气气源,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用气气源以天然气为主,天然气管道难以覆盖的村庄用户以石油液化气为辅。北集坡代管村用气接入中心城区燃气管网。
第56条供热工程规划
规划热力调压站1处,待莱热入泰项目完工后接入热力管网,为镇区及附近村庄供热。推进城乡清洁取暖,在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和规划新城区,优先推广燃气、电力、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区域集中供热,稳妥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作。北集坡代管村用热接入中心城区热力管网。
第57条环卫工程规划
环卫规划目标。规划期末构建完善的城乡一体环卫设施体系,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环卫系统规划。规划以“专业垃圾大分流,生活垃圾细分类”为准则进行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四分类,农村可采取“二次四分”模式。在镇驻地和垃圾产量较大的社区设置垃圾收集站,农村地区根据情况单村或联村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垃圾源—转运站—处理场”的垃圾收运系统,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经过压缩处理后,再运往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第三节筑牢安全防灾体系
第58条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统筹实施中小型河道治理工程、病险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洼涝地治理工程等项目,补齐防洪排涝短板,强化洪涝风险管控,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构建以河道、水库、堤防、人工湖和滞洪区为架构的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逐步形成“上拦、中疏、下排”的流域防洪减灾总体布局。制定全镇防汛工作预案,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和防汛安全三级责任人制度;备齐备足各类防汛物资,组建防汛抢险预备队,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巡河制度。
第59条加强滞洪区内涝风险控制
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落实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大汶河等主要河流湖泊及具有蓄滞洪功能的湖库水面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规划范围内洪涝风险控制线包括依托大汶河及其支流淘河、寺河等主要河流河湖范围线和徂徕水库、土门水库等水库范围线设置的行泄洪通道范围线等。在洪涝风险控制线内,应严格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管控要求。防洪标准。水库和河道防洪须满足《防洪标准(GB50201)要求。其中,大汶河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余河流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李家庄水库和珂珞山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高家庄水库和徂徕水库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其余水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城镇开发边界内除涝标准。按照低水机排、高水自排的原则,根据《治涝标准》(SL723),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涝设计重现期为20年一遇。发生20年一遇降雨时,保证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的底层住户不进水,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0.15米。
第60条完善抗震防灾体系
考虑到平时防灾、战时疏散的要求,建立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疏散通道,同时,对外交通每个方向应至少有两条公路,以保证救灾与疏散交通的畅通。进一步完善公园、广场、体育场地、停车场、空地、绿化隔离带以及抗震能力强的公共设施、防灾据点等。徂徕镇全域按Ⅶ度标准设防,医院、邮政、电信、供电、给水等生命线工程和镇政府、幼儿园、中小学等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均提高1度设防等级。
第61条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徂徕镇地质灾害主要主要类型为崩塌和岩溶塌陷。加强地质灾害勘查工作,按“先急后缓、险大优先”的原则,对镇域重要地质灾害点开展防治。规划采取监测、避让、警示预防性措施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力度;加强科普宣传,设立警示标志;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针对典型地质灾害开展专业监测示范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勘查,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开展勘查治理或村庄搬迁避让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第62条优化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制定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火中队建设,在重点地段设立护林房及防火宣传警示牌,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和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宣传、巡查;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考核,制定了护林员管理办法和考核规定;对防火隔离带进行清理,查堵违规进山人员,发放防火宣传单,实行无烟火安全文明祭祀。完善消防安全布局。加强居住区、商业服务区、产业园区、行政办公区、老旧建筑密集区等重点地区消防安全部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管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布局,保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优化消防站点布局。根据专项规划要求,规划1处消防站。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鼓励乡村地区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依托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承担初期火灾扑救和日常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统筹考虑消防车通道布局,完善消防车通道体系,满足消防救援的快速性、可达性以及火场人员的快速疏散要求。加快市政消防水源建设,按照有关要求布设市政消火栓,结合水系合理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专用取水点,实现消防水源全覆盖。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1+M+N”模式(1个消防救援队伍、1个乡镇应急救援站、N个村社区应急救援站),推进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构建区域快速响应应急救援网络。
第63条注重人防设施规划
在行政办公、城镇广场、交通枢纽、商业文化中心等地规划较大型地下综合人防工程。警报设施与国土空间同步规划,与地面建筑同步建设,规划建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连片成网、数量充裕的人防工程体系。
第64条公共卫生防疫体系
构建镇级、社区(村)级二级防疫体系。基于社区(行政村)设置,结合人口分布、网格管理、规划单元和城乡生活圈,划定城市防疫分区,构建基本防疫空间单元。保障基本防疫空间单元内医疗救治、集中隔离、物资储备分发、必要的应急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以及紧急情况时能提供的应急医疗、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分发场地。
第65条军事设施安全
加强对军事和涉密设施的安全保护。保障落实军事设施用地,严格执行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的相关管控要求,落实电磁环境、空域、建筑控高等空间管控和安全保障要求。在军事设施的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应做好对军事设施影响的预先考虑和先期评估,由国家安全机关实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第十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规划传导
第66条有序开展详细规划编制
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按照全域覆盖、边界闭合、上下贯通的原则,基于行政管理边界,统筹考虑自然地理界限、主干道路与权属边界、社区生活圈服务范围等因素,分城镇区域、乡村区域和特殊区域三种类型科学划定全域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第67条城镇区域详细规划指引
结合城镇社区生活圈划分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将主导功能、规划人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等内容传导至各单元。详细规划中可结合实际,在不突破强制性内容,保持相应用地总量稳定、布局均衡,确保相关服务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用地兼容控制要求,对用地布局进行正向优化,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徂徕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划分5个详细规划单元,分别为小微产业园规划单元、徂徕社区规划单元、温泉城规划单元、乾封汤文旅度假基地规划单元、体育综合体规划单元。
第68条乡村区域详细规划指引
结合乡村社区生活圈划分村庄规划编制单元,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重要控制线,将主导功能、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村庄建设管控及风貌指引、历史文化保护等内容传导至各单元。为了进一步加强徂徕镇乡村地区的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外划定5个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分别为崔家庄规划单元、李家峪规划单元、寺河规划单元、许家庄规划单元、北望规划单元;北集坡代管村划定2个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分别为南店子规划单元和西旺规划单元。
第69条特殊区域详细规划指引
规划划定2个特殊区域规划单元,分别为大汶河湿地公园规划单元和徂徕山自然保护区规划单元,应遵循本规划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要求,落实防洪任务。
第二节村庄建设通则
第70条农村住房
新建住宅集中布置在村庄建设边界以内,优先利用空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结合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结果和村民合理建房需求,分析在用、闲置和规划宅基地,确定村庄宅基地用地的规模和范围严禁出现建设用地面积超标的现象。
第71条公共服务设施
落实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结合村庄等级、分类、规模、设施服务能力和村民实际需求,按照省、市的乡村社区生活圈级和行政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明确村庄行政管理、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终生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身、商业集贸和生产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
第72条道路交通设施
衔接上位规划中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等区域交通设施和城镇道路。考虑通行需求、管线敷设、地面排水、消防安全、建筑布局等因素,合理优化村庄内部道路系统,明确村内干路、支路、巷路的断面形式、建筑退距、沿线绿化等管控要求。
第73条安全防灾减灾
落实上位规划洪涝风险控制线。增加气象监测密度、优化监测布局方式,提高预测精度,建立准确、及时、全面的防涝预警系统。加大力度维修加固大汶河防洪工程,加大河道、排水沟的清淤清障工作,确保排水畅通;检修排涝泵站,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减少内涝风险。加强地质灾害勘查工作,按“先急后缓、险大优先”的原则,对重要地质灾害点开展防治,使重要地质灾害点的有效治理率达到95%以上。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按照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斜坡类灾害和泥石流灾害分类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叠加确定风险等级,并开展风险区划。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预报预警防御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节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74条建立规划定期评估、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
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制度。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全镇发展规划在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空间政策等方面的要求,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为优化全镇生产力布局、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指导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实现规划动态维护。
第75条加强规划实施的执法监督和考核
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实施耕地保护一年一考核,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和相关部门监管重点,以及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重点。
第76条健全公共参与和社会协调机制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的全过程公众参与制度,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发挥专家作用,坚持科学决策。规划全过程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方式;规划实施过程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搜集公众和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图纸
01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02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0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04综合交通规划图
05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06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07镇村体系规划图
08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泰安市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草案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五级三类”规划体系,乡镇规划作为最基层单元,成为落实国家战略的关键抓手。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旨在落实“多规合一”要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资源利用低效、生态保护不足等现实问题,统筹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需求。通过优化“三区三线”管控、强化产业空间保障、改善人居环境、整合数字化治理手段,推动乡镇全域资源高效配置、风险防控和特色发展,最终实现城乡融合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山东省及泰安市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要求,紧密衔接《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科学统筹徂徕镇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与修复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谋划新时期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现依据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与空间管控要求,编制形成《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和实施依据。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和泰安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努力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乡镇示范样板。
四、规划原则
战略引领,全域统筹。统筹优化空间资源要素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的综合价值。
底线思维,加强管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强化水资源的约束作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大汶河水生态核心安全,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开敞空间布局,构建高品质生活圈,提升城镇宜居水平。
传承文化,彰显特色。深入挖掘黄河文化、大汶河文化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依据自然地理特征和文化空间布局,加强特色空间管控,提升城镇魅力。
五、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全域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两个空间层次。
全域层次包含徂徕镇全域以及徂徕镇代管的北集坡街道北店子村、南店子村、泉林庄村、西旺村、南官庄村、张庄村、阳家泉村(以下简称“北集坡代管村”)行政辖区范围内、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全部国土空间。
徂徕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 389.25 公顷。
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基期年为 2020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六、主要成果内容
1. 城镇性质
城镇性质: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镇,依山傍水的文旅特色城镇。
2.发展目标
牢牢守住发展安全底线,稳步提升国土空间保护水平;加强国土空间风险管控,完善国土空间安全韧性设施建设;显著提升国土空间开发效率,推动国土空间提质增效;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以高品质国土空间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规划至 2035 年,徂徕镇常住人口为 4.8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3.0 万人,城镇化率 63%;北集坡代管村常住人口为 0.6 万人。
3.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规划传导,严守控线。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严格传导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确立的主体功能定位、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为徂徕镇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多元产业,共生发展。培育壮大生命科学、文旅健康、物流仓储、数字经济等支柱产业,承接适宜产业转移,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推动产业互相赋能、深度融合发展,多元支撑徂徕镇高质量发展。
文化彰显,创造热点。传播弘扬黄河文化、泰山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焦大汶河核心 IP,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坚定文化自信,依托乾封汤等历史文化资源,联动大汶河北岸古博城、汉博园等资源,打造汉唐风韵历史文化体验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赓续和强化徂徕镇发展的精神命脉。
全域统筹,融合振兴。统筹全域资源,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让徂徕镇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
4.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统筹优化镇域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构建“一廊、二心、二轴、四区”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廊”,指依托大汶河、泮河构建生态廊道;
“二心”,指依托徂徕镇镇区打造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徂徕山森林温泉康养度假谷、乾封汤文旅度假基地打造文旅服务中心;
“二轴”,指沿汶河大道、泰楼路形成的两条城镇发展轴;
“四区”,指城乡融合发展区、徂徕山生态保育区以及东北、西南两个农业发展区。
5.农业空间布局
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徂徕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目标任务,到 2035 年,徂徕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41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2.12 万亩;北集坡代管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34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06 万亩。
推进特色林果、生态养殖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做强农业全产业链,以农业为基础和依托,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搭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平台。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健康养老、民宿经济、农村电商等产业培育,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6.生态空间布局
构建“一山、一河、多廊”生态空间格局。以徂徕山、大汶河为生态核心,依托淘河、崔家庄河、寺河等构建生态廊道。落实自然保护地 2 处,分别为山东泰安汶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和泰安徂徕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落实旧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水资源配置,确保水资源供需平衡,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林地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国土造林绿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造林绿化空间。
7.镇村空间布局
徂徕镇规划形成“中心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镇村体系等级。中心镇区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居住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文旅、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辐射力强、具有鲜明特色的小城镇。中心村为乡村社区生活圈服务中心,共划定 5 个中心村,分别为崔家庄村、李家峪村、寺河村、许家庄村、北旺村。北集坡代管村划定 1 个中心村,为西旺村。
规划构建“镇级-中心村级-基层村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按层级配置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社会福利及养老、殡葬等设施。合理构建城乡生活圈,城乡生活圈包括城镇社区生活圈和乡村社区生活圈两类。
构建“1+N”产业体系,形成多核驱动、链式组合、共生发展的产业结构。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推动产业互相赋能、深度融合发展,多元支撑徂徕镇高质量发展。
8. 塑造特色风貌
规划打造“青山碧水绿野,古韵层台雅院”的全域风貌基调,依托徂徕山、大汶河、各中小河道、水库等山水资源,构筑“青山、碧水、绿野”的整体景观风貌的基调。整体建筑风格提炼和应用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符号和元素,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结合功能定位和布局以及“望山亲水”特定环境,塑造“古韵、层台、雅院”的建筑风貌。
9.强化支撑体系
推进济枣铁路建设,加强徂徕镇面向区域的连通能力;优化城乡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打造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网络。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安全防灾体系,扎实有力保障民生。
10.规划传导
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按照全域覆盖、边界闭合、上下贯通的原则,基于行政管理边界,统筹考虑自然地理界限、主干道路与权属边界、社区生活圈服务范围等因素,分城镇区域、乡村区域和特殊区域三种类型科学划定全域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制定村庄建设通则。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依据,参照村庄建设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村庄建设行为。
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编制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水利设施等重大项目清单,建立近期项目库,提出实施支撑政策。分别从交通设施、能源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修复、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分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要求,编制完成了《泰安市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加强规划科学性、可执行性,提升规划质量,现将《泰安市徂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规划文件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