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48XU/2025-009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更新时间:2025-04-03 |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山东乾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我局受理的你单位拖欠9名职工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将本《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泰山人社监理催〔2025〕1号)公告送达与你单位,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辛丽华 李先磊
联系电话:0538-8330730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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