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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70902MB28297522/2025-010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提示】关于贝类毒素的风险提示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更新时间:2025-04-16 |
贝类鲜香味美,深受老百姓喜爱,也是沿海城市的重要水产种类。然而,在每年4月-6月份,我们应提防贝类中的贝类毒素带来的食用风险。
在我国沿海居民食用有毒贝类的中毒类型,主要以腹泻性和麻痹性贝类毒素为主,其中,麻痹性贝类毒素是目前世界上分布最广、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一种贝类毒素。所有贝类毒素引发的中毒,目前均无特效治疗药物。
每年的4-6月份是我国赤潮的高发季节。而赤潮是海水中的浮游生物(微藻)暴发性增殖或集聚引起水色变化,危害渔业与生态环境的一种现象。由于贝类以滤食海洋中的藻类为生,因此在赤潮爆发阶段,贝类摄入毒赤潮藻,进而在体内蓄积贝类毒素的可能性非常高,因此赤潮对贝类食用安全的影响巨大。
贝类毒素对贝类无害,但消费者因食用贝类引发贝类毒素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不同贝类对贝类毒素的蓄积、代谢和排除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体内毒素含量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差别。近几年发现的高危贝类主要是贻贝(又叫海虹、淡菜等),其次是牡蛎、扇贝、蛤蜊等滤食性贝类。
含有贝类毒素和其他安全可食用的贝类,在外观、气味等方面无差别。而蒸、煮、炒等烹饪过程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毒素的含量,但都不能完全破坏贝类毒素。所以,最大限度的避开可能被污染的贝类,是主要的预防方式。
一是留意预警通报。消费者积极留意官方的预警通报,包括赤潮预警、高危贝类预警等,4月~6月赤潮暴发高峰期,建议不要采捕或购买(野生)贝类食品,及时避开高风险食物。
二是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在购买贝类时,尽量去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避开产自赤潮地区的贝类。
三是科学吃贝类。食用贝类时要去除消化腺等内脏,蒸煮贝类,汤汁弃去,每次食用量不宜过多。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赶往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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