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20043466583/2025-0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组配分类 任务分工与监督
有效性

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措施与监督方式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5-04-14

序号

目   标   任   务

进展情况

监督方式

1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网格”模式,打造“泰好调·泰合心”品牌。深入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建立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强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

1.梳理现有街道(乡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为实行“人民调解+网格”工作模式,打造“泰好调·泰合心”品牌打好基础。

2.加强“企业宁静日”制度监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100余家企业广泛宣传“企业宁静日”制度,一季度全区各行政部门暂未在“企业宁静日”期间开展入企活动。针对行政执法人员,组织2轮专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3.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对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全面梳理,初步确定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拟定《泰安市泰山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关于实施办法的相关意见。建设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通过“鲁执法”平台共享企业信息、检查计划和执法数据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一季度,全区开展“鲁执法”平台培训两次。

4.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起草《中共泰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泰山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推进法治建设落实落地。

5.建立和完善“府院联动、检府协作”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目前已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信息交流工作平台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召开府院联席会议8次,有效化解10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涉企等敏感案件,目前复议后败诉案件为0。

6.在合法性审查中严格筛查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程序履行不完整的,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一季度收到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1件,对区交运局《泰新路管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预审并反馈。

7.一季度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1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49人次,开展法援惠民生主题宣传活动2次,发布宣传信息6篇,典型案例3篇。


0538-833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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