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82K/2025-01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会议议题解读 |
(2025年第六次常务会)会议议题解读:听取泰山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工作情况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更新时间:2025-03-17 |
2024年,泰山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发挥泰城文化聚集地优势,以历史建筑普查认定为基础,以历史建筑保护与文化传承为重点,实现了泰城文脉传承保护新发展。
一、基本概况
目前,泰山区已有23处历史建筑,其中既是文物又是历史建筑双重身份的建筑11处。23处历史建筑中2000年确认的省级历史建筑11处,2017年确认的市级第一批历史建筑4处,2023年确认的市级第二批历史建筑3处,2024年确认的市级第三批历史建筑5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历史建筑普查申报有突破。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对接各街道、乡镇,召开“泰山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和普查认定工作会”,明确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要求。在社区普查、街道推荐的基础上,对推荐建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提报市住建局。最终经过市级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泰安市工人文化宫、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4号楼报告厅、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图书馆、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体育馆、通天坊5处建筑为泰安市第三批历史建筑。
二是历史建筑保护传承有成效。在人员培训方面,组织历史城区范围内3个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共计30余人参加“泰安市历史城区保护业务培训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要求,普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与文化传承等相关知识;在巡查制度方面,制定《历史建筑巡查登记表》《历史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台账》,按条例规定明确了街道、乡镇和产权人责任;在日常巡查方面,不定期、多频次开展现场巡查,加大极端天气和节假日巡查力度,同时对安全隐患较大的传教士别墅进行重点关注。
三是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有进展。2024年对历史建筑开展双随机检查4次,累计补挂3处历史建筑铭牌。10月对历史建筑奈河渡槽的槽身、大小拱圈以及外立面进行了修缮,采用修旧如旧的方式,重点解决自然侵蚀和结构损坏等问题,达到了修缮保护的目的。为做好历史建筑传教士别墅保护修缮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发函寻找等方式,正在积极开展别墅产权人明确认定工作。因历史原因,该建筑物产权认定比较复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联席制度,健全体制机制。为统筹协调泰山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工作,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规范我区历史文化保护专项工作机制议事决策程序,根据《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的要求,建议建立泰山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长担任总召集人,各部门、街道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执法力度,传承城市文脉。根据《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各街道、乡镇做好辖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历史建筑巡查制度,按月报送巡查台账。针对2024年底,省住建厅、省文化厅在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检查时提出的,未将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巡查工作纳入综合执法的问题,建议将上述巡查工作纳入综合执法范畴。
(三)强化宣传培训,形成保护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和居民需求,联合文旅、商务等业务部门,组织开展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大集、文化下乡等活动,提升广大市民对于传统文化的兴趣,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来。同时,继续加大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撰写宣传文稿、制作宣传小视频等形式,借助微信公众号、APP等途径,让历史文化跃上云端、焕发新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