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02787180673K/2025-0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职业培训信息 |
泰山区2025年度政府补贴性承训机构征集与备案公告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更新时间:2025-03-10 |
根据泰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泰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字〔2024〕12号),现就泰山区2025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进行征集与备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依法取得办学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就业训练中心和企业;人社部、省人社厅遴选的线上培训平台。
二、备案条件
(一)具备与申请备案的培训职业(工种)及等级相适应的场所、师资和相应设施设备条件,并符合国家建设安全标准和技术要点要求。
(二)培训项目符合我市公布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范围。
(三)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机构备案:
1.上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的;
2.被人社部门单方面解除承训协议不满两年的;
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
三、申请备案所需材料
(一)《泰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副本或办学批文的复印件或培训资质证明材料;
(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近两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培训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场所外貌全景、教室全景全貌和培训职业(工种)实训场所全景照片;
(五)实训设施设备清单,实录能力设备(监控设备或录像设备)清单;
(六)师资队伍、专家队伍、管理人员花名册和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八)创业培训申报机构还需要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具有符合马兰花创业培训技术标准的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
2.具有2名以上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并能承担培训教学任务的专(兼)职讲师,其中至少有1名专职讲师。
3.具有提高培训效果的渠道资源。能够与创业贷款、创业融资、创业孵化、创业咨询等方面的机构和专家建立联系,为培训学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指导等后续跟踪指导服务。
(九)线上培训平台还需要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应具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学习行为控制、学习记录查询统计、即时互动和培训质量管控的技术功能,能够向各级管理部门、企业或承训机构开放平台管理后台。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21日,申报资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联系人:刘蓉,联系电话:8227042,地点:泰安市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3室。电子邮箱:tsqzypx@163.com。
五、评估认定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组织专人开展评估认定,筛选职业(工种)契合、信誉良好、管理规范、培训质量高的机构参与备案。备案机构的数量和类型根据年度培训指标任务、职业(工种)培训需求确定。
六、公示公布
通过评估认定程序的承训机构,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本年度备案承训机构。
泰安市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