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583/2024-047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泰山区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 更新时间:2024-09-04 |
泰山区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工作规定》、《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设立一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1、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范围。在泰山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
2、行政执法监督员范围。在泰山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专职律师、社区工作者,街道镇网格员等社会各界人士。
3、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监督员数量。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拟选聘10余家,行政执法监督员拟选聘10余人。
二、选聘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较强的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及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
3、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积极参加调研、座谈、观摩交流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具有一定的行业、区域代表性或影响力;
5、具有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或者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聘有法律顾问,能够按要求履职。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已满22周岁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业务水平;
4、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5、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
2、反映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3、应邀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企业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4、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5、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向区司法局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反馈;
3、反映群众对本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4、根据邀请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5、承担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任期限
(一)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聘期。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每次聘期3年,可以连续选聘;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主体申请等实际情况,可以在聘期内适时调整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行政执法监督员每次聘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每年年终,区司法局组织对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解除聘任。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定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区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开展,报名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需如实填写《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1名联络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请如实填写《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可在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泰山公众号下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24年9月27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泰山区司法局,或将报名材料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sqfzj@163.com。
(二)审核和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及推荐单位和人员进行审查,择优拟聘,并在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泰山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
(三)选定和聘任。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单位,由区司法局颁发聘书,受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人员,由区司法局颁发聘书。
(四)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在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泰山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各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我区更科学更规范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联系方式和地址
联系电话:0538-8272896
邮 箱:tsqfzj@163.com
联系地址:泰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院内(环山路141号)
附件:1、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报名表
2、泰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
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
泰山区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