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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安迎春学校 组配分类 招生信息
有效性

山东省泰安迎春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安迎春学校 更新时间:2024-09-16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依法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在区政府领导下,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体局负责具体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相关工作,学校作为招生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2.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方式,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3.坚持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原则。学校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 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上一年级休学学生复学需求等因素,编班后学生不得变动。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

4.坚持分批进行原则。学校招生按照常住居民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分类分批依次录取。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

5.坚持依法规范、惠民便民原则。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 要求及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只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三、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图:

 

东起迎春路,西至迎春西路,北起灵山大街,南到辛泰铁路

 

初中一年级招生学区图:

 

自迎春学校往西至南湖大街与迎春西路交界,沿迎春西路向北到灵山大街交界处,沿灵山大街向西,到奈河东路交界处。沿奈河东路向北到财源大街交界处。沿财源大街向东到虎山路交界处。沿虎山路向北到东岳大街。沿东岳大街向东直走到迎春路交界处。沿迎春路向南直走到灵山大街。沿灵山大街向东直走到唐訾路,沿唐訾路向南直至到南湖大街,沿南湖大街向西至温泉路,沿温泉路向北到韩家结庄新村北墙,再向西到韩家结庄西墙,沿西墙向南至南湖大街,沿南湖大街向西至韩家结庄村委西路,沿西路往南到铁路,沿辛泰铁路向西直到东岳小区西墙,沿路向北到南湖大街。

 

四、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小学部招收180人,初中部招收300人。

、相关入学要求

(一)小学招生

1.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 )入学条件:①年满 6周岁(2018 年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所需材料: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本人房产实际情况而定)。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 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 申报学区内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审核→ 录取新生→ 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说明:泰安迎春学校为区直直属学校,申报学区内学校时,选择直属学校,然后从下拉框中选择泰安迎春学校;如果不申报民办学校,可选择“否”。

4)录取办法:学校依据划定的学区,根据报名适龄儿童的情况,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②非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③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但是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三代同住,三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三代证明材料);

④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且长期租住在学校片区内。所在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时间长短依次 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③④类生源属于统筹安排生源,住宅所在学校是否接收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说明: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 )入学条件:①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 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一年以上;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泰山区务工或经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稳定住所。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所需材料: ①身份信息: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居住信息:父母(法 定监护人)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③从业信息:在泰山区务工者,需有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泰山区经商者,需在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 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比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学校根据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录取办法:学校根据申报材料中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时间,缴纳社保或经商纳税时间,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 统筹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因申报我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初中招生

1.入学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

3)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住宅的区外小学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流程:

1 )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住宅的区外小学毕业生:

所需材料: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本人房产实际情况而定)。

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审核→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说明:泰安迎春学校为区直直属学校,申报学区内学校时,选择直属学校,然后从下拉框中选择泰安迎春学校;如果不申报民办学校,可选择“否”。

录取办法:学校依据划定的学区,根据报名小学毕业生的情况,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泰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②非泰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③泰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但是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三代同住,三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三代证明材料);

④泰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且长期租住在学校片区内。所在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时间长短依次 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③④类生源属于统筹安排生源,住宅所在学校是否接收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说明: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2)非泰山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材料: ①身份信息:户口簿(包含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居住信息:父母(法 定监护人)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③从业信息:在泰山区务工者,需有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泰山区经商者,需在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 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比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学校根据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录取办法:学校根据申报材料中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时间,缴纳社保或经商纳税时间,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 统筹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因申报我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教育优待及特殊群体入学

1.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积极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细化操作流程,优化入学服务,妥善安排入学。

相关表格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泰山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泰山杏坛”下载。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大力推进全纳教育,按照“全范围、零拒绝”要求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救济途径

重点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父母(监护人)无正当理由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线下预审核地点(入学信息填报后,大数据比对不通过的):

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泰安迎春学校办公点(带齐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招生咨询电话:

8588336(小学一年级);8585537(初中一年级)

咨询时间:上午8:30一12:00   下午2:00-5:00

、现场咨询:

小学一年级:泰安迎春学校教学楼二楼中(小学教导处)

初中一年级:泰安迎春学校教学楼二楼东(初中教导处)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诚信承诺:

家长应保证所提供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所有入学申请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并接受材料审核。如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孩子划片入学资格。

 

 

泰安迎春学校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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