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S0011212154541-1/2024-044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有效性

(负责人视频解读)《2024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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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及职务:赵梁 泰山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位家长朋友大家好,我是《2024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起草部门泰山区教体局分工负责人,下面我将从文件的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工作思路和原则、工作方式、亮点举措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要求,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二、《方案》的决策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三、《方案》出台的目的

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做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招生工作的思路和原则

2024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政策要求,泰山区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公民同招、分批进行,依法规范、惠民便民的工作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科学研制修订实施方案,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五、工作方式

一是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分批进行。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常住人口子女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需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注册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亮点和举措等重要内容解读

1、强化了控辍保学。文件明确了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等措施,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并规定各小学要摸清未在泰山区初中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区教体局基教科。

2、实现了教育入学“一件事”。方案中,招生入学办法和招生流程严格落实了义务教育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规范了入学条件设定,确定了群众子女报名入学所需证明事项,实现了具有本县域内户籍和登记房产居民子女报名入学“零证明提交”,最大限度减少了持居住证居民、无登记房产居民等特殊类型网上提交证明材料数量。通过简化入学材料、强化信息公开、优化入学流程,坚持数据赋能,深化居民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升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全面提供群众子女报名入读义务教育学校“一网通办”服务。

七、注意事项/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有效期等

以上解读说明,仅限于2024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联系电话:0538-6276103

现场解答咨询: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4〕7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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