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02494290502b/2024-045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东岳中学 | 组配分类 | 招生信息 |
泰安东岳中学小学部2024年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安东岳中学 | 更新时间:2024-08-14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依法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免试入学原则。学校执行“划片招生”的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进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学校不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2.坚持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原则。学校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 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3.坚持依法规范、惠民便民原则。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及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材料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过媒体、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招生入学规定
1.入学年龄。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延缓入学规定。2024 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于 8 月 14 日至 8 月 16日期间通过手机 APP“爱山东”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申请延缓入学的有关材料(泰山区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户口簿、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照片),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非身体原因不得擅自延缓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招生办法
(一) 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①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所需材料: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本人房产实际情况而定)。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审核→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说明:申报完学区学校后,自愿选择是否申报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录取方式。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超出招生计划,全员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继续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
(4)录取办法:学校依据划定的学区,根据报名适龄儿童的情况,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②非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③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但是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三代同住,三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三代证明材料);
④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且长期租住在学校片区内。所在片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③④类生源属于统筹安排生源,住宅所在学校是否接收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 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按照 2014 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 5 年、初中每 4 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需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①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一年以上;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泰山区务工或经商;父母(法
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稳定住所。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所需材料:①身份信息: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居住信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③从业信息:在泰山区务工者,需有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泰山区经商者,需在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比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根据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说明:申报完公办学校后,自愿选择是否申报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录取方式。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超出招生计划,全员录取。多胞胎家庭子女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平台报名成功后,到泰山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室(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进行多胞胎登记。
(4)录取办法:学校根据申报材料中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时间,缴纳社保或经商纳税时间,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因申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教育优待及特殊群体入学
1.落实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细化操作流程,优化入学服务,妥善安排入学。相关表格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泰山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泰山杏坛”下载。
2.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六、招生流程安排
(常住居民子女)
类型 | 阶段 | 时 间 | 工 作 流 程 | |
* 常住居 民 子 女 : (1)泰山区户口、父母有房产 (2)非泰山区户口、父母有房产 (3)泰山区户口、三代房产 (4)泰山区户口、无房产 | 入学信息填报 申报学校 | 8月14至16日 (3 天) | *提醒:建议“爱山东”注册人是有房屋产权的监护人。 8 月 14 日零点,平台开放。 适龄儿童监护人,使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 →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 申报学区内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民 办学校)。 其中,入学信息填报时大数据比对不通过的,监护人在网上入学信息填报完后,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地点(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进行线下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家长再次登录平台申报学校。 8 月 16 日 12:00 前,完成线下预审核。 8 月 16 日 18:00 ,家长端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校功能关闭。 申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多胞胎,家长网上申报完民办学校后,于 8 月 16 日 18:00 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地点现场登记。 延缓入学申请申报时间为 8 月 14 日 0:00 至 16 日 18:00。 | |
公 办 小 学 审 核 录 取 | 资格 审核 | 8月17至19日 (3 天) | 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在本校就读条件的学生确定录取;通知材料不完善或信息填报有误的,家长上传补充材料或到校审核;通知不符合在本校就读的,家长登录平台重新选择报名学校;通知 因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协调入学学生家长,由区教体局在规定时间内协调安排入学。 | |
信息 补报 | 8 月 20 日 | 8 月 20 日零点,平台开放。 错过入学信息填报的, 家长手机登录“爱山东”APP 进行信息填报、 申报学校。其中,信息比对不通过的,仍需线下预审核,操作方法与第一 次填报相同。 8 月 20 日 18:00 ,平台关闭。 | ||
统筹 安排 | 8月21至23日 (3 天) | 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因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学生入学,接收学校做好学生的录取工作。 | ||
学校 录取 | 8 月 24 日 | 公办小学录取新生、阳光分班。 | ||
录取 查询 | 8 月 25 日 | 家长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分班结果、入学须知。 (平台 8:00 开放) |
(优抚对象子女)
类型 | 阶段 | 时 间 | 工 作 流 程 | |
*优抚对象子女 : (1)烈士 (2)现役 军人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 入学信息填报 申报学校 | 8月14至15 日 (2 天) | *8 月 14 日 18:00 前,相关部门或优抚对象子女监护人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及优抚 表格报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 8 月 14 日零点,平台开放。 适龄儿童监护人,使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 →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 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 报→ 申报公办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民办学校)。 8 月 15 日 18:00 ,家长端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校功能关闭。 申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多胞胎,家长网上申报完民办学校后,于 8 月 15 日 18:00 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地 点现场登记。 | |
优抚资格审核 | 8 月 16 日 | 部门联动,进行优抚资格审核。其中,资格审核通过的,等待民办或公办学校录 取;审核不通过的,通知家长登录平台重新进行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校。 | ||
公办 小学 审核 录取 | 协调安排入学 | 8月19至23 日 (5 天) | 公办学校根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结合学校学位情况接收学生。其中, 如果 因学位不足学校无法接收的,在政策范围之内,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 | |
学校 录取 | 8 月 24 日 | 公办小学录取新生、阳光分班。 | ||
录取 查询 | 8 月 25 日 | 家长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分班结果、入学须知。(平台 8:00 开放) |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类型 | 阶段 | 时 间 | 工 作 流 程 | |
* 随迁子女(非泰山区户口、无房产) | 入学信息填报 | 8 月16至17 日 (2 天) | 8 月 16 日零点,平台开放。 适龄儿童监护人,使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 报。 8 月 17 日 18:00,家长端入学信息填报功能关闭。 | |
资格审核 | 8 月18至19 日 (2 天) | 部门联动进行资格审核。其中, 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报学校; 审核不通过的,回原籍就读。 | ||
申报学校 | 8 月 20 日 | 8 月 20 日零点,平台开放。 资格审核通过的,家长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同时根据意愿申报 一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小学。 8 月 20 日 18:00,家长端申报学校功能关闭。 | ||
公办 小学 录取 | 协调安排 入学 | 8 月21至23 日 (3 天) | 公办小学根据剩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其中,因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的,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学 校做好学生的录取工作。 | |
学校录取 | 8 月 24 日 | 公办小学录取新生、阳光分班。 | ||
录取查询 | 8 月 25 日 | 家长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分班结果、入学须知。(平台 8:00 开放) |
七、招生范围(学区)
东界:自东岳大街与唐王河交界处起,沿唐王河向北、接岱宗大街、沿岱宗大街向西、至岱道庵路向北、与擂鼓石大街交界处止。西界:自擂鼓石大街与虎山东路交界处起,沿虎山东路向南、过岱宗大街、经三角花园岱东市场、接迎春路、接复退军人精神病院至梳洗河东岸,并沿梳洗河东岸向南至与东岳大街交界处止。南界:自东岳大街与梳洗河东岸交界处起,沿东岳大街向东、至与唐王河交界处止。 北界:自岱道庵路与擂鼓石大街交界处起,沿擂鼓石大街向西至与虎山东路交界处止。
八、招生计划:5个班
九、招生地点: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
咨询电话:8666083
监督电话:8666159
泰安东岳中学小学部
202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