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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泰安东岳中学2024年初中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安东岳中学 更新时间:2024-08-14

一、指导思想

以《2024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为指导,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坚持计划招生、划片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

3.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住宅的区外小学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所需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所需材料

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本人房产实际情况而定)。

2.非泰山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

1)身份信息: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

2)居住信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3)从业信息:在泰山区务工者,需有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泰山区经商者,需在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三)报名流程

1.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房产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具体报名流程: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审核→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2.非泰山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流程: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比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根据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四)录取办法:

1.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房产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录取办法:

学校依据划定的学区,根据报名适龄儿童的情况,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1)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2)非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3)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但是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三代同住,三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三代证明材料);

4)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且长期租住在学校片区内。所在片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3)(4)类生源属于统筹安排生源,住宅所在学校是否接收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各街道(镇、乡)教育党委(办公室)或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非泰山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申报材料中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时间,缴纳社保或经商纳税时间,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因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关于自有住宅的说明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学校要按照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需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学校依据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数据信息,认真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三、教育优待及特殊群体入学

1.落实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细化操作流程,优化入学服务,妥善安排入学。

相关表格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泰山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泰山杏坛”下载。

2.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四、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划分和时间、地点安排

1.招生计划:20个班

2.泰安东岳中学学区

自东岳大街与唐王河交界处起,沿唐王河向北接北上高大街,沿北上高大街向西,接温泉路向北,自东岳大街大街与唐王河交界处起,沿东岳大街向西至温泉路向南接东湖路向西接迎春路向北接东岳大街向西至虎山路,沿虎山路向北过岱宗大街,擂鼓石大街接虎山路,沿梳洗河东岸向北。

3.招生时间安排

五、组织保障

1.强化责任落实。泰安东岳中学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监管,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落实责任,严格纪律。落实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的招生学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入学政策的宣传,区教体局印发了《政策解读》《宣传提纲》《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等宣传材料,要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向家长充分、细致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指导学生家长按时网上报名,如实填报入学信息。做到招生入学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支持和监督此项工作的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泰安东岳中学初中招生咨询电话:8666107 监督电话:8666105 

附件一:泰安东岳中学初中招生组织机构

1.泰安东岳中学初中招生领导小组

  长:董国平  副组长:武军

  员:刘志栋 刘海晨 刘庆安 

2. 泰安东岳中学初中招生工作小组

  长:刘志栋  副组长:孙秀洁

  员:徐峰 郭伟 崔双勇 朱琨

3. 泰安东岳中学初中招生材料审核工作小组

  长:刘志栋   副组长:孙秀洁 

  员:徐峰 郭伟 崔双勇 朱琨 崔苹 王升芹 王文杰   刘文杰 郑连伟 李晓欢 张澜  姜媛媛 张冉冉 戚馨 苗萌 

4. 泰安东岳中学初中招生宣传工作小组

  长:吴真

  员:李晓欢 姜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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