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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计划发布 8月14日启动招生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山东网 更新时间:2024-08-12

中国山东网·新感知8月12日讯 8月12日,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介绍今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原则、招生入学办法等,并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联系方式以及招生流程安排表。8月14日起,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启动。

义务教育有保障

做好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泰山区目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各小学不得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2024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于8月14日至8月16日期间通过手机APP“爱山东”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申请延缓入学的有关材料(泰山区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户口簿、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照片),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非身体原因不得擅自延缓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小学要摸清未在泰山区初中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区教体局基教科。

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小学入学

需满足三个条件

泰山区常住居民,其子女上小学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报名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本人房产实际情况而定)。

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审核→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完学区学校后,自愿选择

是否申报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录取方式。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超出招生计划,全员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继续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参与平台报名、未被平台录取的学生,全员录取或派位录取即为建籍依据,不得违规接收借读学生,出现“人籍不一致”。多胞胎家庭子女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平台报名成功后,到泰山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室(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进行多胞胎登记。

学校依据划定的学区,根据报名适龄儿童的情况,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②非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③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但是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三代同住,三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三代证明材料);

④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且长期租住在学校片区内。所在片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③④类生源属于统筹安排生源,住宅所在学校是否接收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各街道(镇、乡)教育党委(办公室)或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各公办学校要按照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需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各公办学校依据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数据信息,认真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

入学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一年以上;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泰山区务工或经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稳定住所。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信息: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居住信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③从业信息:在泰山区务工者,需有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泰山区经商者,需在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入学信息填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比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根据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录取新生→阳光分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注意,申报完公办学校后,自愿选择是否申报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录取方式。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超出招生计划,全员录取。多胞胎家庭子女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平台报名成功后,到泰山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室(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进行多胞胎登记。

各公办学校根据申报材料中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时间,缴纳社保或经商纳税时间,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因申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即将步入初中的学生和学生家长看好入学条件和录取办法

泰山区初中招生的入学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2)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3)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住宅的区外小学毕业生;(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流程:(1)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住宅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具体报名流程与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小学报名流程相同。(2)非泰山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具体报名流程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流程相同。

初中录取批次与小学录取办法相同。

特殊群体入学落实“一人一案”

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落实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细化操作流程,优化入学服务,妥善安排入学。

相关表格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泰山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泰山杏坛”下载。

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据了解,泰山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室设在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各街道(镇、乡)招生地点见《2024年泰山区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地点一览表》,自2024年8月14日起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泰山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6276103,627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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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山东网

原文链接:https://taian.sdchina.com/show/1822816695689998338.html

相关文件:泰山政办发〔2024〕7号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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