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体检通知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更新时间:2024-07-31 |
根据《2024年度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8月7日(周三),请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1)务必于当天早上6:50前到达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3楼会议室。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体检集合地点。未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发放。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体检前,考生须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面试通知书同版彩色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衣裙、连体衣、连裤袜。
5.怀孕的考生,不宜做X线检查,需待分娩后补检;月经期间的考生,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需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导医和体检医生。怀孕考生,需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
6.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本次体检费每人36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现金。
9.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度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pdf
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