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500F/2024-04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关于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健全装配式建筑商业模式机制的建议》等的答复(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1号)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24-07-12 |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胡胜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健全装配式建筑商业模式机制的建议》《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过程管控的建议》《关于抓好绿色建材企业监管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泰山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泰安市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泰山区作为市中区,在装配式建筑推广和应用方面一直走在全市前列。2023年泰山区完成装配式建筑和“五板”建筑综合开工面积52.2万平方米,在房地产发展的逆境中,实现了装配式建筑的平稳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针对健全装配式建筑商业模式机制、强化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监管、促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在健全装配式建筑商业模式机制方面。针对项目回款难、资金流短缺、盈利能力不足问题,目前各类文件政策对于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规定已经较为明确,其中《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第6.1.2条规定,装配式建筑应强化合同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宜采取总价合同,并约定付款周期节点和付款比例。由此可见,目前支付方式主要是发承包双方自主协商为主,为了保证构建生产企业工程款项得到及时支付,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发包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同时,为了协助企业解决回款难问题,我单位也将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条文的学习,对拖欠工程款的企业采取约谈提醒、“红黄蓝”制度监管等措施,从而切实缓解企业现金流短缺问题;针对装配式建筑推广难问题,近年来,我单位一直严格执行《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相关规定,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项目中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2024年要求新供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例达38%,实现了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工作的新发展。
二、在强化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监管方面。针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审查问题,近年来我区坚定执行“阳光图审”“五公开、三报告”制度,通过图审月报、项目抽检等方式,常态化、差异化开展图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勘察设计项目审查59项,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较好履行了对图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装配式建筑确认评价问题,自《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出台后,我单位积极对接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行政审批等部门,要求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审批流程,今年以来,累计对辖区内7个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确定,并出具《装配式建筑确认表》,下一步我单位计划继续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对装配式建筑进行预评价,填写《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表》,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审批评价体系。针对装配式建筑过程监管问题,我单位一直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的质量监管工作,近年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大检查”等形式不断加强对辖区内装配式项目的监督管理,并且取得了不俗的效果,今年我单位计划继续联合泰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将装配式建筑监督管理工作落在实处。
三、在促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方面。针对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和体系完善问题,目前省市装配式建筑规范标准中都有明确规定,其中《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第6.3质量管控推荐制度专篇,对构件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库、预制构件出厂验收、预制构件进场验收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第5.2.4条也规定,监理合同中应明确驻厂监理内容,做好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验收工作。古语有云:“善治者贵有良法,良法贵在执行”,再好的政策也离不开落实,因此解决好该问题的重点并非加强制度建设,而是要强化监督管理,防止监管缺位,装配式建筑作为新兴的建筑建造方式,其规范制度虽已出台,但要让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针对开展装配式构件供应企业备案登记和建立供货台账的建议,我单位认为这十分有必要,也十分具有操作性,这有利于从源头上把控我区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倒逼企业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但这类规范若是考虑不全,可能会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例如《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借贷、招标投标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因此,该类政策的出台还是应该遵循包容审慎的原则,在此也希望胡委员和我们一道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共同推动出台新的文件和政策规范,携手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姚程,电话:0538-8333001
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