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 | 更新时间:2024-07-11 |
根据《2024年度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2024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定于2024年7月16日(周二)进行。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于当日上午6:30前到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花园校区(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花园小区)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黑色中性笔。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发放。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
2、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7月15日上午11:00前与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联系,并由本人写出自愿放弃承诺书。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除特殊情况经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建议列入失信名单。
4、体检期间,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严禁亲友陪同跟随。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6、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将提供早餐。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部门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费用自理。本次体检费每人400元,体检时直接由考生向医院缴纳现金。
联系电话:0538-6270996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