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583/2024-044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关于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力度实现农村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2号)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24-07-10 |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
刘金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力度实现农村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当前我区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持续加强。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我局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研究改进措施,必将更好推动农村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宣传、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的问题
我局把“建设法治乡村 助推乡村振兴”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普法与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有效推进落实。加大组织协调督促力度,牵头组织开展对法治宣传进农村活动责任单位的述职评议,检验农村普法工作实效。抓好普法责任落实,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动各部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建立泰山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努力做到区镇农村三级全覆盖,倡议农村“法律明白人”志愿成为普法志愿者,有效打通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并充分利用他们自己生活、成长、扎根在农村的优势,积极带头参与社会治理,畅通基层矛盾化解渠道,把法治宣传送到家门口。
二、关于加大农村法律援助的支持力度,弥补农村法律援助的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农村法律人才的培养。我局将持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其作为“八五”普法中期督导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把村两委主干吸纳进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这些村里的“关键少数”在农村法治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在全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及“民法典进农村”等,开设农村“法律明白人”专项培训。
二是深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近年来,我局根据司法部部署,主动协调区委政法委,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区对各处镇党政领导落实综治责任书检查考评内容范围,督促各地积极推进落实。持续抓好我局《关于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落地见效,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法律援助中心融合建设,在处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行政工作站,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等,并推进在挂钩村(居)设置法律顾问咨询接待站点,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覆盖。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深化“互联网+”法律服务建设,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网络,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提质增效行动,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三是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员培养和选拔。我局高度重视农村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养。近年来,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配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将上述工作纳入区对处镇平安建设考评项目予以强力推动农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一大批德才兼备、甘于奉献且热爱调解事业的村民充实到基层调解员队伍中来,他们接地气、熟民情,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维护基层社会安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局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对处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村居(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精准化管理。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质能力。
三、关于建立灵活的法律援助条件,扩大法律援助保障人群的问题
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服务多元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制定《泰山区司法局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推进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持续推进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得到区委领导批示肯定,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片区法律服务中心,17家法律援助工作站,190个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拟出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强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作用,通过标语标牌、便民卡、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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