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2004346615M/2024-062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关于高质量建设“幸福食堂”》的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24-07-10 |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
关注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帮助解决就餐需求,提高其晚年生活质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年人健康生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泰山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构建全覆盖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破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难题,探索形成了“五三四”新模式,全力解决老年人最现实、最迫切的“一餐热饭”难题,既办好民生“实”事,又解决民生“食”事,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五条路径”,多层次构建全域助餐网络。“中央厨房+N助餐”。打破原有政府全流程主导的固有模式,与椿萱养老开展合作,打造面积1000平方米的区级中央厨房。中央厨房既是餐食制作“原料加工厂”,又是助餐服务点配送成品餐食的“物流中心”,还可以提供私人定制、配送入户等个性化服务。“餐饮企业+助餐”。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门店开设老年餐桌,利用社会餐饮加工能力和网点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针对用餐需求人数少于20人、建设老年食堂有困难的村(社区),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形式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大中型餐馆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养老机构+助餐”。鼓励养老机构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扩大服务范围,促进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社会老年人开放,通过设置老年助餐专区(窗),向辖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物业+助餐”。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互助+助餐”。针对农村独居、高龄、失智失能、残疾、生活困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用餐,鼓励农村地区根据老人意愿,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吃难问题。
二是“三种措施”,多维度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培育服务品牌。组织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培训,推进服务标准化。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餐饮企业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全区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5家。拓展服务内容。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将就餐配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利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鼓励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发展送餐服务。支持中央厨房、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使用具有加热保温功能的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上门送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等合作为老年人送餐。发挥街道镇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依托“泰好帮”微信小程序“智慧助餐老人端”,建立起政府、助餐点、用餐方、互联网平台四方信息对接和协同的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网上点餐、个性配餐、线上评价、厨房监管等场景。
三是“四项保障”,全方位保障助餐项目推进。拓宽资金保障渠道。按照“政府补一点、老人交一点、企业让一点、社区(村)贴一点、慈善捐一点、共建单位帮一点”的思路筹措保障资金。鼓励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引导爱心企业、慈善力量设立老年助餐慈善专项基金。明确餐费价格。老年幸福食堂餐费价格可由社区村或运营组织结合村居集体经济状况和运营成本确定,突出惠老折扣或优惠。套餐价格按照6元、8元、10元标准分别设计。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老人0元,80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2元、70岁以上老人4元的标准提供午餐。面向社会开展快餐服务,可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合理定价,对60岁以上老年人就餐实行适当惠老价。给予就餐补助。对70岁以上老人实行就餐补助,按照区级每餐补助4元,街道镇每餐补助2元的标准进行运营补助,补助金额根据老年人实际用餐人次数确定。运营补助资金实行按季度拨付,由社区村或运营组织于季度首月按照上一季度老年人实际就餐人次数申请运营补助。完善扶持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老年幸福食堂符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完善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的,其经营所需的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价格。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纳您的建议,立足民政部门职责,大力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把“可持续运行”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依托配建一批、辐射带动一批、新建改建一批”的方式,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通过社区党组织领办、社区物业公司开办、餐饮企业连锁运营、鼓励慈善志愿组织参与等方式,采取差异化优惠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有序发展老年助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