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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个体工商户就业政策
有效性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4-06-04

一、申领条件及补贴标准

对劳动法定年龄内在泰山区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注册登记,不含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经营(指有正常经营收入)6 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申请补贴时在我区创业实体(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含个人缴费)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 6 个月的各类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 2000 元。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个体工商户只能领取一次。

二、所需材料(所有材料申请人均要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不允许代办):

1、《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创业者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4、申请人在经营场所现场经营的照片

5、经营流水账目(微信、支付宝记录,记账凭证或进货单)等。

三、申报流程

1、线下办理流程:

(1)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在市级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向所属管辖地)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复审。经泰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体工商户开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2、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进行申请,根据提示提交相关信息材料。

四、咨询申报电话

区就业人才中心创业服务科0538-8220825

各街道、镇办事处人社所:

财源人社所:0538-6990972

岱庙人社所:0538-6261921

泰前人社所:0538-6210332

上高人社所:0538-6121608

徐家楼人社所:0538-5366123

省庄人社所:0538-8541107

邱家店人社所:0538-8661582

徂徕镇人社所:0538-8651293

天宝镇人社所:0538-5365557

化马湾乡人社所:0538-864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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