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制度建设 促规范管理——泰山区人社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仲裁工作提质增效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 更新时间:2024-06-03 |
今年以来,泰山区人社局坚持党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己任,采取“四抓四促”,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提质效、上水平,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泰山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工作,坚持优质高效服务目标,制定《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汇编》,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纪律要求、服务规范、应急处置等53项,形成一套符合仲裁工作特点、贴合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为仲裁工作规范开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一是围绕能力提升,建立仲裁员集体学习制度,通过重点学习新型案例,特别是新业态新型仲裁案例,在持续学习和实践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建立窗口轮流带班制度,党员干部轮流在咨询接待窗口值班,开展业务咨询解答、调解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围绕业务开展,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案件承办制度、研讨合议制度、文书处理制度,就劳动仲裁业务办理程序和规则进行细化。落实包案制度和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对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清晰,且双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启用简易程序,进一步压缩了审理时限,提高了案件处理效能。 三是围绕作风建设,制定仲裁员岗位职责、书记员岗位职责、接待咨询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就劳动仲裁队伍的工作职责、回避制度和廉政纪律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开展廉政和工作环节风险点排查,实施文书逐级审核制度,严格约束仲裁员办案行为,引导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廉洁办案。 今后,泰山区人社局将继续抓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体系化建设,用内部管理制度约束规范办案行为,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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